加强文件监督管理。完成39项权责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廉政风险点等清单目录;提交并公示了16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3项中介服务清单。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对生态环境系统241起行政许可、100起行政处罚执法案卷进行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坚持“边查边改,边改边建”,切实采取措施有效整改。强化行政权力监督。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落实行政复议接待、调解、听证等办案场所。截止目前收到听证申请并举办听证会6件,未收到行政复议案件。规范环境执法行为。自9月1日起采用裁量因素百分比模式对违法行为罚款进行裁量。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有机衔接,和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