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池州市委 池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池州市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信访件(第二批)整改销号备案的报告
信息来源: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19-04-10 09:30  点击次数:
       安徽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安徽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度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和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整改情况的通知》(皖环督领办〔2019]1号)要求,我市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作出批示,市政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并结合1作实际,逐步、分批次对已完成整改的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和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开展验收、信息公开、销号等工作。根据各地各有关部门自查、市直有关单位验收结果,现将我市已完成整改的6个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信访件(第二批)上报,请求予以销号备案。
专此报告。
附件:池州市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信访件整改销号备案表(第二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