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9年度池州市“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初评结果的公告
信息来源:环科院  发布日期:2020-09-17 17:03  点击次数:

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2020]5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

经企业自查自报、各县(区)生态环境部门初核、市局相关科室和局属单位审查、评分汇总等程序,对参评的企业形成了初步评定意见附件)。21家企业中,环保诚信企业14家、环保良好企业3家,环保警示企业1家,另有不予评价企业3家。

 初评结果拟公示15天(9月17日-10月1日),公示期间,企业、公众、环保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对初评结果有异议,可以采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法规科提出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联系单位:池州市生态环境局法规科、池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电话:0566-2316158

  真:0566-2021175

  箱:2464924833@qq.com

通讯地址:池州市长江南路396号中环大厦

 编:247000

附件:2019年度池州市“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初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