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组织,全面排查。联合市水利局、发改委成立联合工作组,制定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工作要求,全力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对全市已建成小水电站进行排查,目前全市已建成小水电站61处,其中贵池区15座、东至县16座、石台县20座、青阳县10座。
认真核查,综合评估。委托第三方开展小水电站综合评估工作,全面核查61座小水电站,逐站提出退出、整改、保留综合评估意见,形成各县(区)小水电问题综合评估报告。经综合评估,全市小水电站,58座为整改类,1座限期退出,2座立即退出。
制定方案,落实整改。完成小水电清理整改“一站一策”实施方案报批稿,印发了《池州市小水电清理整改台账清单》。目前,各县(区)已按照清单要求进行清理整改工作。其中东至16座小水电站已完成现状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