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继续实施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完成“十三五”59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持续开展整治项目成效评估和成效评估核查工作,核查比例不低于20%。到2020年底,2019年建设的55个、2020建设的59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设施正常运转率不低于85%;“十三五”环境综合整治设施正常运转率不低于75%。二是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设施问题整改。2020年底前,实现所有乡镇政府驻地和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改厕相衔接。按季度或半年对日处理污水20吨以上污水处理设施开展定期监测,确保水质符合相关规定。三是加快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校核,制定清单名册,6月底前公布黑臭水体名称、地理位置、污染成因和治理范围等。持续推进贵池区3处农村黑臭水体试点示范工作。四是扎实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完成“千吨万人”农村饮用水水源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农药化肥使用量负增长等重点任务指标。确保到2020年,实现“一保两治三减四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