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工作组来池州检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信息来源: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0-03-20 08:34  点击次数:

3月19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标准和法规处处长沈世伟等一行5人,来池州督查月亮湖水污染生态环境修复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建设环保处以及涉事企业省市负责人陪同检查。

首先,省厅工作组考察了月亮湖修复施工现场,询问了月亮湖水污染治理总体方案、受污染水体处理方法和情况,查看受污染水域排污口整治、污泥处理、坡面修复等工程,最后召开了工作督办会。会上,市生态环境局简要报告了月亮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鉴定评估、磋商和协议情况,介绍了修复工作时间表,讲评了修复情况和存在问题。平天湖管委会参会人员和企业代表就高质量完成修复任务进行了表态发言。沈世伟处长充分肯定了池州市生态环境局积极牵头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建立体制机制,完善赔偿制度,研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调查评估、修复管理等方式,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解决途径,形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框架,摸索出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倒逼企业严格守法的管理模式,先行先试改革,大胆探索办案规律,为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提供了可适用的案例实践,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率先在全省成功办理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池州市月亮湖水污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荣获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安徽省十大法治事件”提名奖,被生态环境部评选为2019年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同时,指出了修复过程中平天湖风景区属地管理不到位和协调不及时、涉事企业工程进度慢、不能排除干扰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等督查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管委会要加强管理指导,主动协调企业开展修复工作,涉事企业要认清形势、主动作为、加快工程进度,确保修复工作圆满完成。市生态环境局戴卫东局长要求大家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积极主动作为,按沈处长要求推进修复工作,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落实好属地责任,涉事企业要主动担当社会责任,严格按照鉴定评估修复方案,倒排工期,加快推进工作进度,确保修复工作如期完成,交给老百姓一份合格、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