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对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医疗废物收集范围、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和废水、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等情况进行了检查,详细了解处置中心对贮存场所、运输车辆、周转箱的消毒落实情况,仔细查阅处置中心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台账、转移联单等。二是督促做好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和转运工作,规范处置医疗废物;目前全市医疗废物收运点254个,其中三级医疗机构1家、二级医疗机构9家、一级医疗机构82家、个体诊所146家、其他卫生机构(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等)16家。1月23日-2月5日,共处置医疗废物33.8586吨,其中新冠医疗废物232.3kg(市人民医院1月31日开始对新冠医疗废物实行单独收集)。三是对部分乡镇卫生院、尤其是个体诊所收集频次达不到规范要求,要求处置中心对照生态环境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与技术指南(试行)》中的转运(不超过48小时)、处置(暂存时间不超过12小时)有关要求,结合车辆、中转箱、贮存场所的消毒要求、车辆保障、工作人员防护等,制定企业内部的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处置、运输保障等应急方案,2月7日前上报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