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排查。对重点排查企业和重点排查区域清单完成逐一排查。结合正在开展的重金属污染整治、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等相关工作以及农业农村、粮食与物质储备等部门掌握的相关数据,深入开展排查,补充完善清单,存档备查。建立清单。动态更新排查清单和整治清单,每季度上报1次。督促制定污染源整治方案,已制定整治方案的,加强分类指导,制定年度整改推进计划,确保2020年全面完成综合整治。推进整治。建立污染源整治销号制度,组织对整治责任主体的整治完成情况逐一核查,确保“整改完成一个,核查一个,销号一个”,做好核查资料存档备查工作。截至目前,共计排查企业27家,其中停产9家,责令整改3家,目前2家已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