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2014年以来部、省级等重信重访转办件核查情况统计表
信息来源: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日期:2017-11-27 00:00  点击次数: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信访渠道

调查处理情况

现场核实情况

1

前江工业园铜润球团污水污染

省厅

池州市环保局于2012年3月28日对池州恒鑫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池州铜化润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铁矿石磨选及硫酸渣综合利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池环发[2012]28号)。该项目于2014年4月16日正式经池州市环保局批准(池环验[2014]1)投入试生产。池州市环保局于2014年12月1日对该公司进行了 “三同时”环保竣工验收(池环验[2014]81号)。该公司目前选矿工段已于2014年7月停止运行,目前保留有120万吨球团项目,经区环保局前江分局核查,该项目生产废水均回用不外排;建有500立方初期雨水池收集厂区初期雨水(下雨前期15-20分钟雨水),收集的雨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后期雨水经园区雨水管网排放。由于厂区面积大,雨污分流系统不完善,雨污水存在混流现象。

该公司已完善了雨污分流系统,做到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工业废水均循环使用,不外排。

2

池州华通新型能源公司废水、废气、固废污染

省厅、环保志愿者

池州市环保局在2015年期间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生产设备、生产规模、采用的生产工艺发生重大改变,未办理环评变更手续等”环境违法行为,于2015年6月5日对该公司进行了立案查处,并于8月11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池环罚字[2015]13号)。

区环保局对该公司改正情况进行了后督查,发现该公司仍在违法生产,区环保局于2015年11月20日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停止建设和生产的通知(贵环察[2015]2号),并向贵池区政府进行了报告,贵池区政府安排区经信委对该公司及时采取停电措施(贵政秘[2015]224号),该公司随后将生产设备、厂房进行了拆除,对物料进行了清运。目前,该公司现场已清理完毕,已停产停业。

3

安徽东盾木业公司大气污染

省厅、群众来信、微信

2017年3月1日区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项目基本按环评要求配套建设了废气、废水治理设施,各类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检查当日,区环保局委托安徽绿健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该公司西南、东南厂界和厂区大门进行了废气(甲醛)和粉尘(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厂界周边甲醛及颗粒物浓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符合环评要求。

区环保局将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环境监管,督促该企业定期巡查、检修污染防治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保障环境安全。

4

前江工业园贵航特钢有限公司大气污染

省厅

池州市环保局于2009年2月27日对安徽省贵航特钢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吨特钢产能置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池环发[2009]20号)。该项目主体设备和环保设施于2010年6月正式开工建设,1号高炉系统于2012年6月完工,2号高炉系统于2013年4月建成。池州市环保局于2014年4月16日对该公司年产200万吨特钢产能置换项目进行了试生产批复(池环验[2014]3号),同意该公司年产200万吨特钢产能置换项目投入试生产。市环保局于2014年5月20日对安徽省贵航特钢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吨特钢产能置换项目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池环验[2014]7号)。该公司两台高炉生产线烧结车间及球团车间均按环评要求完善建设了脱硫设施,并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与市局联网。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年产200万吨特钢产能置换项目处于正常生产状态,该公司烧结系统1#、2#及球团脱硫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各系统废气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正常,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未发现异常废气排放情况。

目前,该公司已修建3420立方米封闭式厂房,将钢渣破碎工段设备全部搬迁至厂房内,地面硬化,厂房内采取喷淋。区环保局前江分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前江园区各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完善环保“三同时”建设、运行与管理,切实提高园区环境质量,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5

前江工业园西恩公司倾倒危废造成环境污染

省厅

前江工业园区内、池州恒鑫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西侧企业的东南角排水口附近部分河滩是黑色的属实。经查,上述排水口为园区雨水总排口,黑色物质经取样调查分析,排除了原矿、尾矿的可能;调查确认为池州西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燃料焚烧后草木灰(一般固废)。

西恩公司草木灰平时堆放在堆场,因雨季时外运部分泼洒随暴雨流入外环境。现已要求其加强一般固废管理,并已清理流入外环境的草木灰。

6

前江工业园大气污染

省厅

一是会同区环保局组织专项检查,对园区企业进行现场执法检查,根据现场检查结果,未发现有明显异味气体。二是认真梳理了园区大气污染排放的主要企业,排查可能存在的环保隐患。其中贵航特钢年产200万吨特钢项目、冠华黄金冶炼1000t/d难处理金精矿项目、铜化润丰循环经济园一期项目均已通过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配套建设了脱硫设施,并安装了大气污染在线监测系统。除铜化润丰本月上旬因脱硫技改而停产外其他企业均处于正常生产状态,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废气等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未发现异常排污情况。园区范围内目前尚有一所宝赛小学和10户居民未搬迁,处于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现已启动学校建设搬迁工作,在前江工业园区综合服务区内新建一处校址,目前主体已完工,正在墙体粉刷,预计明年初主体交付使用并完成学校迁移 ;居民搬迁工作已委托牛头山镇同步开展,预计明年上半年全部完成。

一是对重点企业加强监督检查管理工作,对可能存在的环境污染因素进行排查,尤其对大气污染防治方面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二是配合市、环保部门,对整个园区进行环境污染监测,了解和掌握园区空气质量,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

7

前江工业园贵航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大气、废水污染

省委书记留言

池州市贵池区贵航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于2009年2月取得市环保局《关于池州市贵池区贵航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特钢(180m2烧结、1080m3高炉及其配套工程淘汰落后、产能置换、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池环发[2009]19号),2013年1月市环保局对池州市贵池区贵航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特钢项目进行竣工环保验收(池环控[2013]2号)。经分局核对该公司环评及批复,进行现场检查及走访周边企业群众,核查情况如下:1、该公司炼钢车间按照环评要求,在电弧炉及精炼炉车间顶部设置有收尘罩并分别建设布袋除尘器各一套。检查及走访企业群众未发现 “经常冒黄烟”现象。3、连铸浊循环沉淀池出口、连轧浊循环水沉淀池出口主要污染物浓度值均满足《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2012)表3中的一级标准,循环使用,不外排。

贵池区环保局前江分局将进一步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管,要求该公司落实环保主体责任,进行废气自行检测,同时分局将不定期进行监督性监测,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分局将进一步增加对该公司的巡查频次,督促企业完善环保“三同时”手续及设施建设、运行与管理,继续配合市、区环保局进行跟踪督查,切实提高园区环境质量,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8

贵池区鑫丰印染公司偷排废水

省厅

经核实,池州市鑫丰印染有限公司位于池州市贵池区墩上街道墩上社区(原中铺村),主要从事化纤胚布染整加工。该公司“印染生产线及污水处理项目”于2006年5月10经池州市贵池区发改委备案同意(贵发改投资〔2006〕156号)。该项目位于池州市贵池区墩上街道中铺村20亩建设用地选址规划于2006年8月3日经池州市贵池区村镇规划批准同意(贵规选20060034)。该项目于2007年1月25日取得池州市环保局批复(池环发〔2007〕29号),并于2007年9月24日通过池州市环保局组织的“印染生产线(一期)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池环验〔2007〕02号)。经查,该公司建有日处理能力2420吨的污水处理站一座,目前日处理生产废水约300吨左右,生产废水采用 “混凝→沉淀→厌氧→好氧→气浮→澄清”工艺处理后,通过厂区前沟渠进入九华河,最终排入长江。该污水处理站总排口于2008年2月安装了COD在线监控设备并通过验收,2013年6月更换出水COD在线设备,同年9月新增氨氮在线监测设备,并于2013年11月通过验收。经查阅在线监测设备历史数据,未发现超标排放现象。该企业为我市废水省级重点监控企业,查阅池州市环境监测站国省控污染源季度性监测报告,也未发现超标排放现象。

继续加大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增加检查、抽查频次,督促企业定期维护污染防治设施,保障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9

前江工业园浙源纸业大气污染

省厅

经前江工业园区管委会、区环保局现场核查,“安徽浙源再生纸业科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安徽瑞邦再生纸业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池州市贵池区前江工业园区,占地面积180亩。该公司“利用废纸制浆年产20万吨高强瓦楞纸生产线搬迁改造项目”一期年产10万吨高强瓦楞纸生产线项目工程于2016年建设完成并开始调试生产。现该公司已严格按照环保“三同时”制度完善了废气治理设施:对污泥储池及脱水机房、厌氧池(水解酸化池)的恶臭(主要成分为硫化氢和氨气)进行负压收集后由两级碱液吸收塔处理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格栅、集水池加盖遮挡。2017年5月4日、5日,池州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进行现场监测,期间厂界内无组织气体均达标。检查时,该公司正处于停产状态,经现场核查及走访询问周边企业,该公司调试生产过程中制浆车间和污水站偶有异味。区环保局要求企业做好以下整改要求:一是督促企业进一步整改。责令企业5月30日前完成制浆车间的封闭工作;优化现有污水管网,减少污水沉积,消除异味源头;通过使用杀菌剂,减少造纸车间生产过程中循环水中的细菌,防止异味产生。二是加强厂区环境管理。减少污水在物化处理阶段停留时间,避免物化时厌氧产生异味;通过加大污泥压滤量,减少微生物储存量;减少污泥、废渣堆存时间,及时清理存放污泥、废渣,减少异味源;通过加大污水站碱液吸收塔风机引风量,减少污水站无组织气体排放。。

整改后仍存在异味,要求该公司进一步改进污染防治设施,减轻异味。

10

刘街亨达硫铁矿污水污染

省厅

2017年5月27日上午,梅街镇政府会同区环保局、区国土资源分局赴池州市金长城矿业有限公司亨达硫铁矿现场实地调查。经核实,该矿山2015年6月至今一直处于停产状态,现矿井坑涌水约200吨/日,经排水管排入污水处理池,经中和处理沉淀后排入附近小溪,再流入白洋河。该矿山5万吨/年地下开采硫铁矿技改项目于2015年9月日取得省环保厅环评批复,一直未投入生产。经查,1.该矿山井口货物堆场底部未设置防渗水层,在矿山前期基建过程中产生少量矿石和废石约500吨,露天堆放,且周边未建设截水沟;矿山办公室西边30米的区域有2处废石堆场,约3000吨,占地500平方米且周边未建设截水沟。降雨时导致山体地表水混合废矿石淋溶水未经处理直接排至外环境。2.该企业污水处理站现场管理不到位,四级沉淀池内於泥较多导致不能发挥分级沉淀作用。3.企业未按环评要求定期清理河床。。

区环保局督促该公司已对露天堆放的废土石采取了临时性覆盖措施,对现有堆场开挖了淋溶水截水沟,并进行硬化处理,对污水沉淀池进行了清淤,保障正常运行。同时,区环保局对该公司废石、矿石堆场未采取防渗措施的环境问题立案查处,罚款6万元。区环保局对周边农田水、土进行了取样检测,水样结果显示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11

马衙华庆矿业噪声污染

省厅、环保部

池州市华庆实业有限公司,位于池州市贵池区墩上街道石铺村,2004年4月19日登记注册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341701000009663,主要经营冶金用白云岩开采、加工。该公司于2010年6月3日取得池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池州市华庆实业有限公司斋岭熔剂用白云岩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池环发〔2010〕32号);2014年1月8日取得了池州市环保局“关于池州市华庆实业有限公司斋岭熔剂用白云岩矿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意见”(池环然(2014)2号);2015年10月9日取得了池州市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池州市华庆实业有限公司斋岭熔剂用白云岩矿项目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市级验收意见”(池矿环整字〔2015〕23号)。2016年10月18日夜间22点区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企业破碎系统未生产,两条石粉加工生产线正常生产,区环保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现场对该公司生产噪音进行检测(报告附后),检测结果显示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的要求。2016年11月11日夜间21点40分区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企业破碎系统未生产,两条石粉加工生产线正常生产,区环保局委托池州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生产噪音进行检测(报告附后),检测结果显示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的要求。

根据检查、检测情况,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建议企业尽量避免夜间作业,同时做好降噪减噪措施。同时,区环保局电话联系信访人韩先生,告知其处理结果及检测结果。

12

池州市贵池区长九(神山)灰岩矿综合开发项目是如何得到政府批准的

省厅

信访件中提到的“神山骨料项目”位于池州市贵池区牌楼镇济公村,神山骨料项目全称为“池州市贵池区长九(神山)灰岩矿综合开发项目”,该项目为中电建安徽长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主要生产碎石骨料产品,生产规模为7000万吨/年。2014年12月1日,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向池州市国土资源局回复《关于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神山水泥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意见书备案的函》,准予备案。2016年5月16日,池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池经信矿山函 [2016]52号”文同意中电建安徽长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池州市贵池区长九(神山)灰岩矿综合开发项目的前期工作。中电建安徽长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30日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池州市贵池区长九(神山)灰岩矿综合开发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16年11月14日,池州市环保局对池州市贵池区长九(神山)灰岩矿综合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池环函[2016]297号)。

区环保局将加强对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督促该企业完善环保“三同时”建设并定期巡查、检修污染防治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保障环境安全。

13

池州市鑫诚矿业有限公司抛刀岭金矿对下游村民土壤、水源造成污染

省厅

5月27日,区环保局会同区国土分局、梅街镇政府到该公司现场调查。检查当日该矿山处于停产停建状态。经查,池州市鑫诚矿业有限公司抛刀岭金矿原为安徽紫金矿业有限公司抛刀岭金矿,位于贵池区梅街镇铺庄村抛刀岭,始建于2002年, 2002年10月29日取得池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紫金矿业有限公司抛刀岭金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池环发[2002]83号)。2004年12月28日,该建设项目通过了环保“三同时”验收(环验〔2004〕05)。2005年,抛刀岭金矿由安徽紫金矿业有限公司转让至安徽冠华稀贵金属集团公司子公司池州市鑫城矿业有限公司。2016年9月,该公司委托南京国环环境科技发展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池州市鑫城矿业有限公司抛刀岭金矿年产36万T技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目前该报告书正处于报批阶段。现场检查中还发现,该公司矿区道路未硬化、扬尘严重,矿区淋溶水收集系统不完善,部分矿石露天堆放。当日,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对该企业总排口废水及淋溶水进行了取样,检测结果正在分析中。2017年3月20日,区环保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在村民的指引下对铺庄村三个点位的土壤进行了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各项数值均未超标。

针对存在的问题,贵池区环保局、区国土资源分局、梅街镇政府当即制定整改措施:一是要求企业对矿区道路增加洒水频次,非特殊情况下禁止车辆驶入矿区,减少道路扬尘污染;二是要求企业对矿山原开采区废矿石堆场及裸露地块采取覆盖措施,防止扬尘产生;三是要求企业进一步完善原采矿区淋溶水收集及防渗漏措施;四是梅街镇政府加强巡查,督促该企业停产停建落实到位,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整改期间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五是贵池区环保局对该公司抛刀岭金矿年产36万T技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采场淋溶水总排口水样PH检测结果为5.64,超过(GB8978-1996)一级标准以及矿石堆场未采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罚款17.687464。

14

博瑞德钙业石灰随意堆放造成水体污染

环保志愿者

区环保局安排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于2016年5月4日到现场调查处理。经查实,信访人反映的池州博瑞德钙业有限公司,位于池州市贵池区梅龙街道郭港村非金属矿集中加工园区,主要生产氧化钙。该公司“一期建设年产10万吨氧化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于2008年7月31经池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并于2012年3月7日通过池州市环保局组织的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池环项〔2012〕16号)。2012年5月25日,该公司“年产20万吨活性石灰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原池州市环境保护局贵池分局审批同意(贵环字〔2012〕57号),并于2015年11月23日通过原池州市环境保护局贵池分局组织的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贵环验〔2015〕61号)。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和废渣。在石灰筛分、包装等废气产生工序按照环评要求配套建设了袋式除尘器;矿石清洗水经厂内沟渠收集后通过一处四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物料堆场淋溶水、地面清洗水经厂区东侧一处沉淀池收集后循环使用,厂区未设置废水排口;废渣主要来自废水沉淀池底泥和收尘灰,均为一般固废,可外售建材公司综合利用。

5月4日,区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项目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水沉淀运行正常且容量满足要求,部分废渣露天堆放。针对信访人反映的情况,主要是由以下问题造成:沉淀池废渣厂区东侧、北侧露天堆放,未按要求及时外售或入库存放,加之近期雨水较多,对露天废渣冲刷,导致部分废渣随雨水进入周边环境。区环保局根据检查情况,责令该企业尽快清理厂区露天堆放的废渣和收尘灰,完善堆场淋溶水收集系统,对周边污染的洼地进行清理,并要求该企业废渣等相关固废不得露天堆放,及时清运,并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周边环境安全。区环保局将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环境监管,督促该企业定期巡查、检修污染防治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目前,该公司已经建设较为完整的雨污分流体系,地面冲洗水及生产废水进入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正按要求建设封闭式物料大棚。

15

牌楼双园茶业公司倾倒固废污染

省厅、群众来信

区环保局执法人员于2016年5月25日现场调查,发现位于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牌楼镇济公村安徽双园集团有限公司双园茶业专业合作社茶园内存放部分污泥,数量约为600吨左右,为当事人施文清提供给安徽双园集团有限公司茶园土壤改良使用。现场执法人员对污泥堆放人施文清进行调查询问,并于5月31日委托安徽绿健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现场取样检测。根据当事人施文清的陈述、执法人员调查结果和安徽绿健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区环保局认定了位于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牌楼镇济公村安徽双园集团有限公司双园茶业专业合作社茶园内存放的污泥为生活污泥,为一般固废。

区环保局依据调查事实,认定了当事人施文清嫌违反了《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区环保局对当事人施文清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依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当事人施文清实施了行政处罚:1、责令改正;2、处以一万元罚款,该案已于2016年8月2日结案。同时,安徽双园集团有限公司向区环保局承诺尽快将茶园内污泥进行处置和利用。目前,该茶园已利用完毕,恢复原状。

16

九华发电有限公司粉煤灰贮灰场没有防渗

环保志愿者

区环保局安排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于2016年5月9日到现场调查处理,信访人反映的粉煤灰堆放点,位于池州市贵池区江口街道查村湖。经调查核实,该处为神皖池州九华发电有限公司粉煤灰贮灰场。该公司于2003年12月9日取得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池州电厂2×300MW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重新审核意见的复函(环审〔2003〕337号),于2007年1月16日通过原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环验〔2007〕005号)。2016年5月9日,区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并查阅相关资料,该项目贮灰场位于电厂东南侧约4Km的查村湖区,初期灰场约占地170万平方米,选址规划符合环评要求,并按环评批复要求规范设计、建设。现场检查时,贮灰场边界设置有警示牌,贮灰场运输道路进出口处有部分工业垃圾。

根据检查情况,区环保局要求神皖池州九华发电有限公司立即清理部分工业垃圾,同时加强贮灰场的日常管理,保障周边环境安全。目前,该公司已规范管理粉煤灰贮灰场。

17

池州中瑞化工有限公司化工污染

省厅

信访人于2014年3月12日向省环保厅网络反映:池州中瑞化工有限公司无证生产化学农药。信访人林海波,电话0551-65848888,经调查为合肥市两淮豪生大酒店电话,该酒店对反映的问题毫不知情,也没有叫林海波的人。经查,该公司生产的咪唑乙醇为医药中间体,未发现其生产化学农药,投诉不实。

该公司2014年至2016年环保检查未发现非法生产情况,2017年三月环保分局检查发现该公司咪唑乙醇项目项目批建不符,不正常运行大气治理设施,我局已行政处罚并移送公安部门。

18

东至天孚化工有限公司偷排污水

省厅

2014年8月10日,网友在省环保厅网站投诉东至天孚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孚化工”)长期在早上五点左右将污水通过雨水排放口排到园区通河。我局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重点监管该企业,发现该企业存在偷排工艺废水情况。

2014年10月20日,我局依法向天孚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东环罚字(2014)26号)。目前,该企业已完成雨污分流工程,并建立雨排系统。东至经开区管委会要求所有企业所排雨水实时监控,并接入应急指挥中心,该企业已完成建设运行。

19

安徽金鹏香精香料有限公司偷排废水

省厅、市信访局

2014年10月15日,经开区环保分局对安徽金鹏香精香料有限公司被举报涉嫌偷排废水情况进行了调查。金鹏公司按照环评要求建设了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三个项目废水均不含重金属,污水经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企业只有一个雨水排放口,正常情况下上锁,钥匙由环保分局管理,大雨天气,经检测达标后由分局打开阀门。

后续检查未发现污水偷排现象。

20

安徽中山化工有限公司废水不经过处理直排长江、废气污染

环保部、省厅

1、安徽中山化工有限公司废水不经处理直排长江的问题。我局于2015年7月21日对安徽中山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化工”)进行了调查,中山化工各建设项目均按照环评要求建设了污染治理设施,建有日处理能力600吨污水处理站,对污水进行预处理达到三级排放标准(特征污染物达到一级排放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但池体有渗漏点。2、安徽中山化工有限公司废气污染问题。2016年8月19日园区成立专家调查组,由江苏盐城环境技术与工程研究院的两位专家及东至经济开发环保分局工作人员分两组对安徽中山化工有限公司进行现场监察,发现废气治理设施存在问题; 2016年10月9日分局工作人员到安徽中山公司监察,公司下风向仍然有较重农药味,后在公司北侧污水站发现工人正在修补破损的池体隔墙,周围臭气浓重。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责令企业限期完成整改。目前,安徽中山化工有限公司进一步落实了环保主体责任,健全了环保管理制度,明确了现场操作人员的职责,并修复了污水站池体渗漏点。

21

池州香江纸业有限公司私设暗管废水直排长江

省厅、微信

反映东至香江纸业环评仅有卫生纸,又做大裱纸,生产的大裱纸废水直排长江,颜色发黄,污染严重。以及经常不运行环保设施,生产的废水夜间由暗管排向长江,厂区后面两条大裱纸生产线废水一直未处理,直排长江。现场调查时存在大裱纸生产间,2014年以来现场检查未见污水异常排放情况。

大裱纸车间2014年11月已停止生产,生产设备已拆除。投诉人反映的暗管排放污水问题,我局在接到省市转办件前已进行处理。2013年12月9日我局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停产整改,限期拆除暗管并处罚,后在环保人员监督下已拆除暗管,2014年2月14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已执行完毕。

22

东至香隅化工园废气污染

省厅

针对废气排放问题,园区积极部署,逐步提升园区废气治理工艺水平,2013年园区聘请江苏省环科院专家对28家企业的废气进行了集中整治,随着环保要求的逐步提高,2016年又聘请了盐城环境技术与工程研究院的专家对园区现行废气处理工艺进行再一次梳理与技术性提升。园区异味较前几年有很大改善,但无组织气味依旧存在。

2017年园区要求所有企业进行LDAR检测与修复工作,另外要求每个企业进行voc整治并安装在线监测系统与工况监控系统。现在园区气味明显好转。另园区安全防护距离内的居民也在陆续搬迁,2018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搬迁工作。

23

安徽圣达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偷排废水

省厅

2015年5月8日下午,我局工作人员到安徽圣达药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圣达公司污水站运行正常,雨水管道排口已按环保部门要求安装阀门并上锁,钥匙交开发区环保分局保管,非下雨时不得打开。

后续检查未发现企业偷排污水行为

24

安徽亿瑞矿业有限公司粉尘污染

省厅

池信转字【2015】31号反映该矿山粉尘严重,2015年7月6日现场检查,该矿山道路未硬化,输送设备未密闭,项目已取得环评批复,未通过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

我局对该公司环境违法问题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年10月份该公司启动了绿色矿山创建工作,东至县“两山办”于2017年7月19日,通过了县级初步验收。2017年8月4日,通过了市“两山办”现场验收。

25

东至威格森皮革厂废水、废气污染

省厅

该公司投诉集中在2015年以前,2015-2016年停产,2017年3月底恢复生产,该公司已完成年产5000万米聚氨酯合成革项目验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是DMF喷淋吸收装置吸收液、导热油炉脱硫除尘废水、生活污水及厂区初期雨水。其中DMF喷淋吸收装置吸收液经DMF三塔精制回收装置一级预热、脱水塔减压浓缩、精馏塔常压精馏、脱酸塔减压脱酸等工艺回收DMF,再经沉淀、过滤后回用到湿法生产线做水洗补充水,不外排;导热油炉脱硫除尘废水经加碱多级沉淀后循环利用;厂区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等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到消防水池和补充车间生产用水。2014年经我局环境监测站监测显示,厂外围水质并无明显污染迹象。废气未见不正常运转情况。

我局将加强监管,督查企业按环评要求正常运行环保设施,确保效果,禁止超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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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桥工贸有限公司大气污染

省厅

该省厅转办件为省环信[2015]727号,反映安徽新桥工贸有限公司长期排放可见黑烟。该公司老厂区未完成环保审批,不符合乡镇规划要求,无有效环保治理设施。

我局已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责令重新选址,该公司已于2016年4月停产搬迁,该公司老厂区已不再生产,变压器等电力设施已拆除,目前该公司已在大渡口经济开发区内建设新厂房,环评已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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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东至广信农化有限公司固废污染、锅炉热电未批先建

省厅、微信

1、投诉人反映东至广信农化填埋固废的问题。2016年5月12日,检查人员到该企业进行调查,对该企业已埋入道路地下的固废进行取样检测,同时,对企业石灰氮水解渣库现场堆放的石灰氮水解渣同步取样一份,检测报告显示不属于危险固废。

2、投诉人反映东至广信农化锅炉热电未批先建问题。我局于2016年5月17日进行了现场调查,广信公司作为园区的唯一北部热区,其中2台35t/h循环流化床锅炉已建成投产并通过验收,二期规划建设的2台130t/h循环流化床锅炉并配置2台12MW抽背式汽轮发电机组位于已建2台35t/h锅炉的东北侧。该热电联产项目配套的管网工程已于2016年4月11日取得东至县环保局环评批复。调查结果显示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广信公司于2016年9月2日获该项目环评批复(皖环函[2016]960号),该项目正在建设中。

我局已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该公司未按处置合同要求处理固废,给予安徽东至广信农化有限公司罚款陆万元的处罚。已执行完毕。

28

安徽龙溪外贸麻油制造有限公司废水污

省厅

2016年5月18日我局检查发现该企业的生产废水仅经过沉淀池沉淀后,就直接排放至污水网管,污水处理工艺同环评报告表规定不一致。

针对该企业的环境违法问题,我局进行行政处罚。该公司聘请了第三方环境治理公司负责污水整治工作,制定整改方案,并按污水处理站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现污水处理设施已完成调试。

29

池州新赛德颜料有限公司超环评生产、废水污染

环保部、省厅

信访人于2014年3月12日向省环保厅网络反映该公司无证生产化学农药,通过暗管将高浓度废水直排外环境。2016年8月11日,市县环保部门陪同省厅现场检查,未发现该企业存在超环评审批范围生产问题,未见该企业通过暗管将高浓度废水直排外环境。

我局对该公司将继续加强环境监管

30

安徽中升药业有限公司未批先建

省厅

投诉人反映该公司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私自上了一套年产2000吨糖精钠的生产装置。生产产生的大量污水和副产物每天都在排放或者夜里偷运走。我局立即开展对该公司的调查工作。经调查,该企业年产1500糖精钠中间体项目环评手续齐全。该公司糖精钠产品于2015年3月底开始停产,2016年3月份复产。我局根据环评计算水平衡和物料平衡,并未发现有异常。检查时,企业污水管道均架空或置于地上,未发现地下暗管。

日常监察过程未发现或接到举报该公司偷排废水和副产物的行为。目前,该企业糖精钠项目稳定生产,污水处理站持续稳定运行。

31

东至香隅化工园内一通往长江河道被污染

省厅、环保自愿者

针对投诉人反映的污染问题,园区已进行了水环境风险排查,并将污水抽至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前园区正在对通河河沟进行提升工程改造,并对下游进行生态修复,综合治理,促使河沟内水质达到五类水质标准。2018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工作。

32

东至德泰化工废水污染

环保自愿者

2016年4月市局监察人员发现该公司东南侧有废水池,池内废液渗漏出外环境。我局立即开展立案调查,并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该企业立即清空池内危废及周边受污染的土壤,并按危废管理,并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33

安徽祥龙化工有限公司污染问题

微信

投诉人在8月15日,分别向东至县12369环保热线和市12369环保微信平台反映安徽祥龙化工有限公司导热油炉焚烧硫化剂(MOCA)过滤袋。我局对该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祥龙化工编制的《安徽祥龙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硫化剂、年产4000吨邻氯苯胺、年产3000吨邻硝基苯胺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内容粗糙不完善,且未向市环保局报备。固体废物管理混乱,硫化剂回收废渣、废包装材料、硫化剂滤袋类别界定不明确;硫化剂回收废渣、硫化剂滤袋、废交换树脂、副产氯化钠均存放在邻氯苯胺仓库内,未建立相关台账,未建设渗滤液收集设施;硫化剂回收废渣外售无记录;将部分硫化剂滤袋作为导热油炉引燃材料使用。

我局已下文责令祥龙化工按照有关导则和规范补充完善《安徽祥龙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硫化剂、年产4000吨邻氯苯胺、年产3000吨邻硝基苯胺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相关内容,进一步明确全厂固体废物类别,并向市环保局报备。停止焚烧硫化剂滤袋和外售硫化剂回收废渣,并将硫化剂回收废渣、废包装材料、硫化剂滤袋、废交换树脂纳入危险废物管理,规范贮存和处置,建立台账。目前,该企业已建立健全各类危废台账,并严格管理危险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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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石台鑫磊石料厂可符合环保要求

省厅

石台鑫磊石料厂全名为石台县鑫磊矿业有限公司,该公司鱼垄建筑石料白云岩矿项目环评报告于2010年5月12日,由池州市环保局审批(池环审﹝2010﹞16号),于2015年9月12日,由池州市环保局验收(池环验﹝2015﹞119号),该公司相关手续齐全,符合环保要求。

该公司2014-2016年环保检查未发现非法生产情况,2017年12月29日,该公司采矿证到期,县政府将对该矿山予以整合。

35

石台县小河竹丰矿业开采破坏环境

群众来信

石台县小河竹丰矿业全名为石台县竹丰矿业有限公司,矿山选址符合石台县布局规划,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由石台县国土局审批(池国土资矿便函﹝2014﹞1号),并交付了环境综合治理保障金(58万元左右);该公司年产60万吨采矿技改扩建工程项目环评报告于2014年7月7日,由池州市环保局审批(池环项﹝2014﹞58号),近年来该矿山一直处于扩建基建期,于2017年10月19日才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目前暂未正式投产。

该公司2014-2016年环保检查未发现非法生产情况,下步我局将继续督促企业做好“三同时”环境竣工验收手续,同时按照绿色矿山的要求,督促企业开展绿色矿山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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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思伟公司粉尘、固废污染

针对该企业粉尘污染问题,曾多次实行市级挂牌督办。前后投资2000多万元对粉尘、噪音超标排放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

该企业2015年9月破产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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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华冶炼厂噪声扰民

该厂噪声来源于变压吸附制氧系统风机运行时产生的振动噪声及空气吸附气阀切换时产生的噪声,我局多次要求该厂限期整改,该厂前后共计投资1000余万元,先后更新了部分高噪声设备,采用低噪声设备。对无法更换的设备,采取增加设备隔音罩、空气消音器、隔音厂房等减振减噪措施。

该公司已调整生产计划,改变生产工艺,不再产生噪音。现产生噪音的制氧系统于2014年10月停机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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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康民生猪养殖公司废水污染

省委书记留言

该公司年产7000头商品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5年5月28日取得池州市环保局贵池分局的批复(池环审[2016]24号),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正常生产状态,目前存栏生猪2000多头,该公司未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废水处理站(格栅池、调节池、厌氧发酵罐、沉淀池、沼液池等池体),生产废水排入厂区内自西向东(地势由高到低)的3个废水收集池,3个废水收集池均未采取防渗漏、防腐蚀等措施;2014年投入生产以来,未办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手续。被市环保局《关于对池州市康民生猪养殖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件事实挂牌督办的通知》(池环函[2016]197号)实施挂牌督办。

已完成整改,废水处理站已建设完成,3个废水收集池均已采取防渗漏、防腐蚀等措施,2017年8月14日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2017年9月28日经市环保局《关于解除池州市康民生猪养殖有限公司市级挂牌督办的通知》(池环函[2017]326号)解除挂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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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陵阳河口沙场扬尘问题

省厅

2014年12月30日接市环保局来信事项转告单(池信转字【2014】69号),系黄山市太平湖镇老党员反映陵阳镇陵阳河附近有一洗砂厂生产废水直接排入陵阳河,对太平湖水体有一定污染信访人反映洗砂场是陵阳河陵阳村采区洗砂厂,位于青阳县陵阳镇崇觉村,主要将收集来的含泥土砂通过水冲洗选出商品砂,日产量约100吨,负责人宁镁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砂石销售。青阳县治砂办于2013年9月29日颁发《安徽省河道采砂许可证》(青砂证字【2013】第2号),采砂有效期限自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因汛期停产,经县治砂办同意,生产时限延期至2014年12月30日。

2017年11月现场检查时,已停止生产,并对场地进行了复绿。

40

安徽晟田电镀废水污染问题

省厅

2014年12月30日接市环保局来信事项转告单(池信转字【2014】70号),系木镇镇居民反映安徽晟田电镀有限公司污水排放污染问题

企业共有6条生产线,分别是全自动镀镍线1条、自动镀锡铬线1条、自动镀锌线2条、自动镀铬线1条、塑料镀铬线1条。生产产生的废水采取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等预处理后,再混合,通过中和、混凝沉淀、多级澄清工艺处理,达标后通过专设管道排入七星河边沉淀池,经沉淀后再排入七星河。该企业为重点监管企业,每月监测一次,暂未发现超标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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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杨田镇涧泉村葛粉加工厂废水污染

省厅、市信访局

接市局来信事项转告单,池信转字〔2014〕60号系青阳县杨田镇涧泉村村民施先生反映涧泉村葛粉加工户在当地青通河中加工葛粉,造成河水变黑、发臭,影响环境卫生。经查,信访人反映的情况为杨田镇广德口水库周边农户加工葛粉,洗葛废水(上清液)部分进入广德口水库,再排入下游黄泥河。水库周边三家葛粉厂为家庭作坊式生产,分别为安徽省青阳县九华山葛粉厂、青阳县杨田茂源野生淀粉厂和青阳县涧泉葛粉加工有限公司,均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现场检查时,三家葛粉厂均已停产,每年生产时间为11月至次年1月底,为季节性生产,三家葛粉厂均建设了废水沉淀设施

2017年11月23日现场检查时处于停产状态。

42

青凯德超微钙业公司夜间生产噪声扰民

省厅

2015年4月17日接市环保局池信转字【2015】13号文信访件,系青阳县木镇镇长胜村村民朱根苗反映青阳县凯德超微钙业有限公司噪声污染问题该企业距东厂界30米以内有一居户朱根福(属待拆迁户),夜间生产时噪声对其有影响情况属实。

2017年4月木镇政府与该户签订拆迁协议,目前安置房建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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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超微电源有限公司废水污染

省厅、

2015年8月18日接市环保局来信事项转告单(池信转字[2015]35号),系青阳县丁桥镇永平村信访人反映安徽超威电源有限公司可能污染下游永平村一事安徽超威电源有限公司为国控企业,省、市、县环境保护部门严格加强管理,省环保厅每季度巡查1次、池州市环保局每月现场监察1次、青阳县环保局每月现场检查1次,监察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危险固废管理、转移情况、运行台账记录档案等环境管理情况,规范现场监察记录,建立完善监察档案,实行一厂一档,对该企业实行动态管理,跟踪监督。

通过日常监察暂未发现该企业有明显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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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陵阳镇沙济阳村养猪厂污染

省厅

2015年11月16日接市环保局来信事项转告单(池信转字【2015】54号),系青阳县陵阳镇济阳村村民反映该村水库上游养猪场养猪影响水库水质问题,信访人反映的养猪场分别是曹炎清和曹炎祥两家养殖户,两养殖户为兄弟,利用自家约3亩山林地建设两个养殖栏舍,共约200平方米,主要经营商品猪养殖,年出栏量共计120余头,为非规模化养殖,属农户个体养殖。信访人反映的水库为乍冲水库,水体面积约50亩,主要功能为农业灌溉,曹炎清承包该水库用于水产养殖。

现场检查两养殖户将猪粪进行干粪收集用于农家肥,猪栏舍冲洗废水全部进入简易沉淀池进行二级沉淀,经沟渠进入养殖户自家水塘氧化后进入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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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绿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大气污染

省厅

2017年2月20日接市环保局来信事项转告单(池信转字[2017]13号),系青阳县陵阳镇章雯信访人反映陵阳镇有一家企业生产各种PVC管道,产生的气体影响周边居民生活问题,希望得到有效解决。2017年3月我局对该企业立案查处,于3月1日下达《责令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青环责改字[2017]1号)和《青阳县环保局查封决定书》(青环查字[2017]1号),责令企业立即停止建设,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报批手续,按环评批复要求建设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环保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目前,该企业环评报告表已经县环保局审批(青环管[2017]9号),并依法解除了查封扣押。   目前该企业已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

2017年11月22日现场检查时,正常生产,未见信访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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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力丰石材废气污染

省厅

2016年6月28日接市环保局来信事项转告单(池信转字[2016]34号),系青阳县陵阳镇桥头店居民反映陵阳镇崇觉村有一家人造大理石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影响周边居民一事

信访人谢先生居住距东厂界150米处,沙济中心小学距该厂1000米。企业已按环评批复要求建设配套的水、大气、固废污染防治设施,并通过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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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瑞祥钙业固废污染

省厅

反映青阳瑞祥钙业固废污染2016年5月青阳县环境保护局对该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立案查处,并下发《关于池州市瑞祥钙业有限公司环境问题的监察通知》(青环察〔2016〕17号)要求企业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2016年7月18日该企业制定了《有关环境问题整改方案》报县环保局审批,7月20日经县环保局批准后,该公司投资355万元,于8月31日完成整改:1、规范了石料和废渣堆场,在东侧新建堆场围墙,对石灰废渣采取围挡措施,并加盖2000 m2防尘网。2、清理了东南侧洼地的石灰废渣,并进行平整复绿。3、新建场地淋溶水收集池2160 m3,采用防腐防渗处理。对现有雨水沟进行清淤,沿堆场周边新建雨水沟860米,全厂淋溶水、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均进入沉淀池,经沉淀后回用。4、封闭厂区南侧加工车间,降低无组织粉尘对外排放。5、加强厂区环境管理,有序堆放原辅材料,安排专人负责清扫车间、厂区道路,并进行洒水抑尘。6、青阳县环保局对该公司处以3万元罚款已于2016年5月26日全额解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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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海亿矿业、粉尘噪声污染

省厅

2014年3月17日接省环保厅来信事项转告单,系青阳县酉华乡乐园村村民施先生反映青阳海亿矿业化工有限公司在生产期间石灰窑粉尘污染及噪声问题。

该厂自2014年3月停产至今,待转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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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新昌粉业偷排废水

省厅、

青阳县新昌粉业偷排废水

已建设淋溶水沉淀池,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