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完善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2017年度池州市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绩效评价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17年度池州市共安排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目标任务4项,计划投入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资金2860万元,其中: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的通知》,省以上资金拨付1541万元,市县配套1319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秸秆综合利用提升民生的绩效目标是:通过工程项目的实施,推动当地以农作物秸秆资源综合利用为基础的现代环保、农业、能源等产业的发展,进而不断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2017年,池州市细化实施具体目标任务4项,按照批复内容和明细计划,层层落实组织实施。2017年度池州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基本落实到位,目标任务均已全部完工投入使用,运行状况较好,实现了预期目标,人民群众满意度较高。
(三)工程资金批复、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批复情况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的通知》,池州市2017年度共安排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资金2860万元,其中省以上资金拨付1541万元,市县配套1319万元。
2.资金到位
省财政厅拨付2017年度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资金1541万元已全部到位,池州市县配套2017年度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资金1541万元。目前共实际到位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资金为2860万元,实际资金到位率为100%。依据《安徽省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绩效评价办法》(财环发〔2017〕137号)的要求,池州市2017年度秸秆综合利用提升民生工程资金绩效评价为“优秀”等级。下面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对绩效评价的情况进行分析:
二、绩效评价结论
依据《安徽省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绩效评价办法》(财环发〔2017〕137号)的要求,池州市2017年度秸秆综合利用提升民生工程资金绩效评价为“优秀”等级。下面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对绩效评价的情况进行分析:
(1)投入
投入从“组织领导”1个二级指标考核,由“成立机构”和“方案制定”2个三级指标构成。投入指标得分率为100%,说明池州市政府及相关各部门对秸秆综合利用提升民生工程都予以了高度重视,责任分工明晰,组织领导有序,目标落实到位,绩效如期完成。
(2)过程
过程从“工程管理”和“财务管理”2个二级指标考核,由“项目库建设管理”、“项目信息报送”、“博览会签约项目推进”、“资金监管与使用”4个三级指标构成。工程和财务管理总体情况良好,项目库建设切实有效,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博览会签约项目平稳推进,资金监管使用较为规范合理。
(3)产出
产出从“工程产出”1个二级指标考核,由“总目标完成率” “机械化还田示范”、 “秸秆发电”、“秸秆供气”、“成型燃料”、“气化炉采购”、“饲料化” 7个三级指标构成。工程基本按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目标任务完成建设,工程完成情况良好。
(4)效果
效果从“工程效益”1个二级指标、“生态效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的满意度”、“秸秆综合利用宣传情况”3个三级指标考核。该项指标得分率为100%,项目实施取得了较好的生态社会效益,群众整体满意度达90%以上,项目实施明显的改善了项目周围生态环境,并为居民生产生活提供了便利。
三、指标分析
(一)投入
1.成立机构
池州市按照《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实施办法》的要求成立了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领导小组,细化职责分工,明确目标任务,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
2. 制定方案
池州市按照省下达2017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目标任务,制定了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确保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方向正确、分步实施、考核量化。
(二)过程
1.工程管理
(1)项目库建设管理。池州市根据2017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目标任务,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建立了池州市2017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项目库,并把固化燃料生产点建设列为重点项目,由市农委、环保局、财政局专人负责监督资金使用与项目进度。
(2)项目信息报送。池州市由民生办选派专人每月按时报送工程进度表和分析报告,经评价组现场实地抽查,报送资料较为信息真实、及时、无错报、漏报。
(3)博览会签约项目推进。受地理条件等因素限制,池州市2017年无博览会签约项目。
2.财务管理
(1)池州市制订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资金奖补细则,并落实实施。(2)池州市财政局已对项目资金专项督查、审计或绩效评价工作作出安排。(3)池州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资金支出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支出范围。(4)池州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市县级配套资金纳入本级年度预算。(5)池州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已按照有关规定分账核算,分别列支,专款专用。(6)池州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资金支出手续完善,支出凭证合规,未发现大额现金支付和白条或不合规票据报账的现象。(7)池州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资金未发现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套取等违反资金管理规定的现象。
(三)产出
1.总目标完成率
池州市2017年度秸秆综合利用提升民生工程总目标完成率为100%。
2.机械化还田示范
池州市2017年完成机械化还田100万亩,无机械化还田示范片建设任务。
3.秸秆发电
池州市2017年度无秸秆发电任务。
4.秸秆供气
于贵池区新建一处大中型秸秆沼气集中供气民生工程,招投标工作已经结束,由于土地审批手续繁杂,该工程2017年底开工建设,经评价组实地踏勘,情况属实,工程正在进行三通一平工作。
5.成型燃料
池州市固化燃料生产点建设任务要求为4处,目前已全部完成。
6.气化炉采购
池州市4个固化燃料生产点配套的生物质户用气化炉采购任务均已完成,气化炉已发放到户,有相关发放情况清单,使用情况良好。
7.饲料化
池州市2017年度无商品化饲料试点建设任务。
(四)效果
1.生态效益
池州市全年秸秆焚烧卫星遥感巡查监测及省级督查检查通报火点数达到要求,实现了秸秆禁烧火点控制目标,通过秸秆综合利用,有效地抑制秸秆资源的焚烧和废弃,并提供清洁的替代能源,从而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减少环境污染。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经对池州市贵池区实地走访,发放调查问卷,已实施的秸秆综合利用提升民生工程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有较大改善,为群众提供有效的便捷服务。少部分居民认为补贴力度不高,配套的生物质户用气化炉实用性不高。最终满意度为93%。
3.秸秆综合利用宣传情况
池州市在市政府或市环保、农委门户网站设置秸秆综合利用专栏,并对网页进行定期维护和更新。同时在各地以横幅、广告牌、宣传册等方式宣传秸秆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有关政策标语。
四、存在问题
(一)要加快池州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资金设置专账分别核算省级和市县配套资金,组织开展项目资金专项督查、审计或绩效评价。
(二)少部分居民认为补贴力度不高,配套的生物质户用气化炉实用性不高。
五、意见与建议
(一)针对池州市无博览会签约项目,市有关部门应分析原因,充分利用池州市自身优势,加大政策倾斜与资金补助力度,把握安徽省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博览会这一机遇,促成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引进与完成。
(二)严格按照《安徽省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要求,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资金设置专账分别核算省级和市县配套资金,并组织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资金专项督查、审计或绩效评价。
(三)进一步完善本市制定的秸秆禁烧奖补资金实施细则,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考虑加大补贴力度。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扎实开展宣传工作。深入开展环保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等“五进”活动。切实提高居民对该项工作的认知和理解。
池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