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准确反映我市大气、地表水和声环境质量现状,及时掌握环境质量变化趋势,更好地为促进全市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服务,根据市政府和省环保局的要求,2008年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全市境内长江、秋浦河等8条河流和升金湖、平天湖的16个水质监测断面,6个集中饮用水源地监测断面,2个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5个酸雨监测点位,4条城市主要交通噪声路段,102个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位进行了监测,全年共获取有效监测分析数据8000多个。
监测结果表明:
一、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全年达到优(一级标准)、良(二级标准)的天数共362天,占全年99.2%,比去年上升0.3个百分点。其中空气质量为优(一级标准)的天数共186天,占全年51.0%,比上年上升了11.8个百分点,城区空气质量有进一步好转的趋势。主要污染物中:
SO2年均浓度0.023mg/m3,比去年下降了17.9%,达到一级标准(0.06 mg/m3)。
NO2年均浓度0.019mg/m3,比去年下降了26.9%,达到一级标准(0.04 mg/m3)。
PM10年均浓度0.053mg/m3,比去年下降了28.4%,达到二级标准(0.10 mg/m3)。
城区降水中的pH年均值为4.63,比上年上升了0.32,酸雨污染依然较严重。酸雨频率为89.7%,与去年相比下降了3个百分点,总体上略有好转。
青阳县城区降水中的pH年均值4.33,比上年降低了0.07,酸雨频率为93.9%,酸雨污染有所加重。
东至县城区降水中的pH年均值6.88比上年升高了0.17,无酸雨污染,较07年度相比酸雨污染好转。
石台县城区降水中的pH平均值7.53,无酸雨。
在我市主要河流、湖泊的16个水质监测断面中,水质平均达到Ⅱ类标准(优)的占75%,达到Ⅲ类标准(良好)的占6.25%,达到Ⅳ类标准(轻度污染)的占18.75%。
主要河流中:
长江自来水厂处、507码头处和大兴处均达到Ⅱ类标准,水质优,与去年相比无明显变化。
秋浦河双丰、杜坞大桥、入江口处均达到Ⅱ类标准,水质优,与去年相比无明显变化。
白洋河城区段达到Ⅲ类标准,水质良好,与去年相比无明显变化。
九华河梅垅处达到Ⅱ类标准,水质优,与去年相比无明显变化。
青通河下游达到Ⅱ类标准,水质优,与去年相比无明显变化。
黄湓河张溪处达到Ⅱ类标准,水质优,与去年相比无明显变化。
尧渡河东流处达到Ⅱ类标准,水质优,与去年相比无明显变化。
清溪河城区段水质在Ⅲ类和Ⅳ类之间,水质一般,与去年相比有所好转。
主要湖泊中:
升金湖中心湖区水质为Ⅳ类标准,轻度污染,主要超标污染物为总磷,与去年相比无明显变化。
平天湖水质为Ⅳ类标准,轻度污染,主要超标污染物为总磷,与去年相比无明显变化。
城区环境噪声平均为50.8分贝,达到1类标准,较好;比去年下降了3.0分贝,城区声环境质量有进一步好转的趋势。
城区交通干线噪声为66.6分贝,比去年下降了0.7分贝,较好,总体上略有好转。
市自来水厂长江取水处水质平均达到Ⅱ类标准,水质优,全年月度水质达标率为100%。
东至县尧流河取水地,青阳县青通河取水地,九华山天池、云山水库等水质均达到Ⅱ类标准,水质优,全年月度水质达标率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