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意见。加强重金属行业排查整治,相关企业已列入重点排污单位进行管控。组织县区生态环境部门编制了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共计29家企业。二是开展重点监管企业土壤环境管理。公布土壤重点监管单位26家,其中5家重点监管企业已开展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并公示,已建立土壤隐患排查制度,新增的4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已与政府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三是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管理系统增补工作。共增补企业16家,其中贵池区增补企业8家,东至县增补企业6家,青阳县增补企业2家。四是开展两类试点项目排查工作。组织对辖区内列入《安徽省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清单》的试点项目进行全面核查和梳理,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共同推动划分试点工作,优先选择贵池区、东至县开展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