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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池州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池州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G236殷汇至查桥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池州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池州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G236殷汇至查桥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池州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G236殷汇至查桥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
建设地点: 贵池区、东至县
建设单位: 池州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华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受理时间: 2025年05月04日         
项目概况: G236殷汇至查桥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位于池州市贵池区、东至县境内。项目起点位于贵池区殷汇镇,顺接新G318,总体走向由东北至西南,途径唐田镇、张溪镇及尧渡镇,终点接入G530,路线全长48.11km。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80km/h,路基宽25.5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全线设桥梁1718.2m/10座(其中大桥1349m/2座,中小桥369.2m/8座),双洞单向隧道1座(其中左线409m,右线413m),涵洞200道,平面交叉54处。工程总占地面积268.47hm2,其中永久占地243.16hm2(含老路利用部分7.62hm2),临时占地25.31hm2,沿线设置4处施工场地,总占地面积7.22hm2,每个施工场地设置一处水稳拌合站和施工机械停放区,其中2#和4#施工场地内设置桥梁预制场和沥青拌合站。工程共挖方404.35万m3(含表土50.93万m3),填方388.98万m3(含表土50.93万m3),无取土,弃渣15.37万m3,设2个弃渣场,占地面积3.23hm2。项目总投资约35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2321.7万元,约占总投资的3.51%。池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2年7月26日以池发改审批〔2022〕365号文对项目予以核准(项目代码:2106-341700-54-01-005158)。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于2022年10月19日对项目出具了关于《G236殷汇至查桥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对黄湓河鰕鯱鱼青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专题论证报告》的审查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于2023年2月23日对项目出具了《关于G236殷汇至查桥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建设项目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的论证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收集后进入沉砂池沉淀处理回用于施工现场降尘用水,不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箱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应满足《池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要求;沥青拌合站废气采用“过滤棉+袋式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混凝土搅拌站粉尘采用封闭操作、地面硬化、喷雾抑尘等设施;搅拌主机及料仓、筒仓等产尘节点采取脉冲布袋除尘措施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施工期环境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控制要求,施工场地须设置围挡或移动声屏障、噪声源基础采取减振等措施,禁止夜间在声环境敏感点附近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如需夜间施工,需上报相关部门通过批准后方可进行,并告知附近居民;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及时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应严格按照《报告书》提出的措施妥善处置。 2、营运期须采用声屏障等有效防治措施,确保敏感点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声环境功能区要求。“项目”应预留噪声治理费用,加强各敏感点的噪声跟踪监测,及时增补、完善降噪措施,以确保沿线敏感点声环境质量达标,配合地方政府做好沿线土地利用规划工作。 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一步优化穿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各类生态敏感区路段的线路方案,尽可能减少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内、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弃土渣场、施工营地、堆放施工材料、施工废料;生态保护红线内涉及开挖敷设段,应加大管道埋深,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设置临时施工营地应当符合相关管理要求;表土分层剥离、堆放,及时分层回填。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地貌,根据沿线实际环境条件,有针对性地进行植被恢复及绿化,开展生态恢复、生态补偿和生态监测,根据观测结果及时采取相应补救和保护措施。涉水桥梁基础施工应采取围堰及钻孔灌注桩的施工工艺,选择枯水期施工,产生的泥浆经设置的泥浆箱沉淀后循环利用、钻渣经沉淀处理后运至弃土场依法妥善处置,不得排入河道。 3、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工程穿越多处环境敏感区,且沿线集中居民区较多,通过优化工程路由和施工方案,尽可能的远离集中居民区,减缓环境影响。桥梁跨越张溪河等生态保护红线,应优化桥梁设计方案,对张溪河大桥、唐田河大桥、坦埠中桥分别设置防撞护栏、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及应急事故池(总容积分别不得低于600m3、400m3、200m3)等措施。加强运营期维护管理,提高巡路频率,强化道路周围居民的环境风险宣传,在环境敏感区、人口密集区提高巡路频率,增设线路警示牌。建立应急管理机构和管理体系,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与当地人民政府的应急联动,定期开展演练。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