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集中区生态环境局拟对安徽鸿美达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米高档纺织面料扩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年产2000万米高档纺织面料扩规项目 | ||
建设地点: | 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洛河路以南、池州大道以东、徽印产业园以北 | ||
建设单位: | 安徽鸿美达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庆合巨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
受理时间: | 2024年09月21日 | ||
项目概况: | 项目利用现有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池州大道以东、洛河路以南、徽印产业园以北场地内4#厂房,建筑面积8236.16平方米,购置喷水织布机、加弹机、验布机、整经机等配套生产设备236台(套),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年产2000万米高档纺织面料。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3万元,占总投资的2.26%。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产业发展部于2022年10月21日以江南管产〔2022〕186号对项目予以备案(项目代码2210-341763-04-01-504398)。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1)加弹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通过加热箱上下端口处自带的两排吸烟管道进行收集,与通过集气罩收集的上油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合并通入一套“静电油烟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加弹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排放参照执行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表1大气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及表3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点浓度限值的要求。 (二)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排水系统。项目新增的生产废水通过已建的污水处理站(规模为8000m3/d,工艺为:格栅+调节+隔油+好氧生物-沉淀+高效气浮+一体化生化+沉淀)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其余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外排废水应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以及江南产业集中区第一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三)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区。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的废丝、废布等暂存于一般固废库后回用于生产或外售综合利用;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的污水处理站生化污泥暂存于污泥暂存间定期委托单位进行综合利用;属于危险废物的废机油、废油剂、废活性炭、废油剂桶等暂存于危废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库(新建,50m2)及污泥暂存间(依托现有,20m2)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要求设置;危废暂存库(依托现有,20m2)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修改单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应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5〕99号)要求强化管理,特别是临时贮存、转运等环节的防治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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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