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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5万吨/年稀硝酸装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5万吨/年稀硝酸装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15万吨/年稀硝酸装置项目
建设地点: 池州东至化工园区
建设单位: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睿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受理时间: 2024年10月06日         
项目概况: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5万吨/年稀硝酸装置项目位于池州东至化工园区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项目拆除现有机修车间,建设稀硝酸生产装置区,布设1条年产15万吨稀硝酸生产线,采用双加压法68%稀硝酸生产系统,依托现有公辅工程、配套建设储运及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约21708.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76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3.5%。池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于2022年12月20日以池经信技术〔2022〕140号文对项目予以备案。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一)主体工程: 稀硝酸生产装置:新建氧化炉-废热锅炉、“四合一”机组(空气压缩机、氧化氮压缩机、尾气膨胀机、蒸汽透平)、吸收塔、氨还原反应器、高压反应水冷凝器、低压反应水冷凝器等装置。 (二)公辅及储运工程:(1)依托厂区现有办公楼、中控室、化验室;(2)依托厂区现有供水、供电、供热系统;(3)空压系统依托合成氨装置188000Nm3/h空分空压机;(4)循环水系统:新建循环冷却水系统6000m3/h;(5)新建2个稀硝酸罐区,每个罐区布设2座2500m3的立式储罐;液氨依托现有5座92.4m3液氨卧式压力储罐和1座640m3的液氨球罐,并新建输送管道长度300m,内径80mm。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1)工艺废气经1套SCR系统处理后,通过1根70米高的排气筒(P1)排放;(2)罐区废气收集至现有浓硝酸的塔尾水槽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P2)排放。 有组织污染物氮氧化物排放执行《硝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1-2010)表6中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氨有组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二)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供排水系统。工艺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废热锅炉排水、初期雨水经厂区现有硝酸装置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水排水一起进终端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进入中水回用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满足《循环冷却水用再生水水质标准》(HG/T3923-2007)标准限值回用于循环冷却系统,不外排。 (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区。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实施全过程控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进行建设;氨过滤废渣、尾气处理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或处置(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的危险废物,属于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豁免条件的,可按规定的环节和要求豁免管理);危废暂存库(新建,460m2)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应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5〕99号)要求强化管理,特别是临时贮存、转运等环节的防治措施。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