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集中区生态环境局拟对安徽省江南产业集中区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江南产业集中区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滨江大道(九华河大桥-秦岭路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安徽省江南产业集中区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滨江大道(九华河大桥-秦岭路段)工程 | ||
建设地点: | 安徽省池州市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安徽省江南产业集中区) | ||
建设单位: | 安徽省江南产业集中区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汇泽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
受理时间: | 2023年06月25日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内,东起九华河大桥西桥头、西至秦岭路交叉口位置,工程用地270516m2,道路总长2.84k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实施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及控制工程、路灯工程、人行通道工程等。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占总投资的2%。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产业发展部以江南管产〔2022〕104号对项目进行了备案。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加强水环境保护。项目不建设施工营地,施工期租用周边居民民宅,施工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江南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道路施工用水主要为路面洒水、路面养护用水,均大多进入原材料或蒸发。运行期间全线设置完善的雨污管网系统,道路路面径流进入市政雨水管网。 (二)做好大气环境质量控制。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精神。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工地周围设置连续、密闭硬质围挡,厂区道路硬化处理等建筑施工扬尘管控“六个百分百”相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施工现场扬尘污染。工地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应使用达标油品,将因项目施工引起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三)加强噪声污染治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噪声减缓措施,减缓施工噪声影响。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对产噪设备应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施工机械尽量远离环境敏感目标。 道路运行过程中应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噪声影响问题,应按照《报告表》提出的降噪措施、实施范围和时间节点,改进施工工艺,提高施工质量,加强维护保养,确保路面的平整度。建立噪声定期监测制度,对群众反映区段及时进行补充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环保措施,最大程度降低运行噪声影响。 (四)严格控制施工占地,严禁随意破坏绿化和额外占用土地;施工中产生的渣土、建筑垃圾等必须按照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临时堆放,后期全部用于复垦,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施工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施工期做好生态保护工作,施工结束后,对施工临时占地要及时进行平整或生态修复。 (五)有关本项目的其他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报告表》相关要求落实到工程设计中。 四、你单位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污染治理工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向社会公开,验收通过后方可投入使用。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生态环境局 | 受理地点: | 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管委会2楼220室 |
联系电话: | 0566-2210396 | 电子邮箱: | 1327006706@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