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集中区生态环境局拟对池州市丙尚热处理有限公司《2000t/a 铝挤压模具表面热处理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2000t/a 铝挤压模具表面热处理项目(一期) | ||
建设地点: | 安徽省池州市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兴锋产业园7#厂房 | ||
建设单位: | 池州市丙尚热处理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峰胜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
受理时间: | 2025年05月09日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兴锋产业园7#厂房,建筑面积约1856平方米。项目购置井式氮化炉、废气燃烧炉、行车等相关生产和辅助设备6台(套),形成年表面热处理铝挤压模具1500吨的能力。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占总投资的4.0%。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产业发展部以江南管产〔2022〕217号对项目予以备案(项目代码2212-341763-04-01-795415)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氮化井工作时密闭,裂解过程中产生的氢气燃烧废气和剩余氨气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项目氨气、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及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要求。 (二)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排水系统。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冷却水排水,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以及江南产业集中区第一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三)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区。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的废模具暂存于一般固废库后委托有能力的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库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要求设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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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