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集中区生态环境局拟对国能神皖池州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池州市贵池区梅龙街道桐梓山100MW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 项目名称: | 池州市贵池区梅龙街道桐梓山100MW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 ||
| 建设地点: |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梅龙街道、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 | ||
| 建设单位: | 国能神皖池州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华境资环科技有限公司 | ||
| 拟审批时间: | 2026年01月12日 | ||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工程线路自桐梓山110kV升压站110kV构架起,新建1回110kV线路,至220kV腾飞变110kV侧GIS室止。新建110kV线路全长约10.5km(架空段路径约6.5km,电缆段路径约4km)。架空段采用角钢塔架设,新建线路导线采用JL/G1A-300/40型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2根48芯OPGW光纤复合架空地线。新建电缆采用ZC-YJLW03-Z64/110-1×630mm2型单芯铜导体交联聚乙烯绝缘皱纹铝护套纵向阻水阻燃电力电缆,随电缆段敷设2根48芯ADSS光缆。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跨越场、临时施工场地、施工便道等在施工结束后要及时进行迹地恢复。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施工过程中不得扰民。 (二)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境保护措施,确保输电线路周边居民区的工频电场强度小于4kV/m、非居民区工频电场小于10kV/m、工频磁感应强度小于100μT,达到《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要求。 (三)输电线路周围居民区需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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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