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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池州昀海陶电科技有限公司《DPC智能化产线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池州昀海陶电科技有限公司《DPC智能化产线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DPC智能化产线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地点: 安徽皖欣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池州昀海陶电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皖欣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拟审批时间: 2026年02月09日         
项目概况: 池州昀海陶电科技有限公司DPC智能化产线技改扩建项目位于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表面处理中心产业园04栋。项目计划将3楼的DPC镀镍钯金线改建成DPC镀镍钯铂金线,购置蒸镀单体炉、激光打标机、通风橱等设备,新建金属回收单元;淘汰DPC磨板清洗线、干膜显影线、化学沉铜线、电镀铜线、感光油墨显影线;保留DPC镀银线的建设。项目建成后DPC镀镍钯铂金线可形成年产热沉系列6480万PCS、管壳系列72万套的生产能力;DPC镀银线产能不变。本次技改后全厂DPC多层陶瓷电容年产能减少14.69亿只,其余产品产能不变。项目总投资为1.8亿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65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3.6%。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管委会产业发展部于2025年5月30日以江南管产〔2025〕120号文对项目予以立项备案(项目代码:2505-341763-04-02-347967)。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DPC镀镍钯铂金线产生的硫酸雾、氮氧化物通过“添加酸雾抑制剂+全密闭+顶吸系统+槽体两侧吸风系统”收集和金属回收产生的氯化氢、氮氧化物通过“通风橱负压抽风系统”收集后经1套酸雾吸收塔(二级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20m排气筒(DA004)排放;DPC镀镍钯铂金线产生的含氰化氢废气通过“添加酸雾抑制剂+全密闭+顶吸系统+槽体两侧吸风系统”收集后经1套氰化氢吸收塔(氧化吸收+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25m排气筒(DA006)排放;喷砂产生的颗粒物通过“设备密闭+负压抽风系统”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20m排气筒(DA008)排放。 项目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氰化氢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表4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 (二)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排水系统,污水管网可视化建设。项目生产废水主要包括综合废水、含镍废水、含氰废水、重金属废水和纯水制备浓水,分类收集至得奇表面处理中心污水处理中心进行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满足江南产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区。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规范设置;废槽液(含槽渣)、废滤芯、检测/实验废液、废包装物、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库(新建,40m2)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要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应按照《关于印发<“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2021〕20号)要求强化管理,特别是临时贮存、转运等环节的防治措施;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