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池州市贵池区水利局《池州市贵池区五洲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 项目名称: | 池州市贵池区五洲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 ||
| 建设地点: |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梅街镇 | ||
| 建设单位: | 池州市贵池区水利局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合肥芳硕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 拟审批时间: | 2025年11月10日 | ||
| 项目概况: | 五洲河位于贵池区梅街镇境内,是白洋河的一级支流,流域面积27.7km2,河道长度13.5km,河道平均比降19.09‰。五洲河起源于和平村化芝组云霄冲,由北向西南,流经和平村、刘街社区,在刘街社区汪村组境内汇入白洋河。该工程主要包括河道清淤疏浚工程2.7km、护岸工程3.069km(其中包括新建M10浆砌块石2.314km、新建箱型砌块挡墙0.675km、加固原有护岸0.08km)、拆建2座拦砂坎、拆建1座涵洞、新建应急道路工程0.555km等。项目总投资为1494.0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2.9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86%。贵池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11月9日以贵发改审批[2023]621号文对项目建议书予以批复(项目代码为:2311-341702-04-01-165839);池州市水利局于2023年12月15日以池水利审批〔2023〕71号对项目初步设计予以批复。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注重施工期的环境管理。施工期混凝土搅拌车冲洗废水、施工机械、车辆冲洗产生的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基坑排水经基坑沉淀后潜水泵抽出回用,不外排;清淤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强化施工扬尘防治,严格落实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抑尘措施;对开挖、表土堆场等作业面和道路定期洒水,道路及硬化地面定期清扫,控制运输车速,干燥大风天气时加密洒水频次;加强大型施工机械和车辆管理,禁止使用超标车辆、施工机械。施工场地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中颗粒物执行《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要求。 项目施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于施工,清淤底泥干化后经由池州梅街建材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理。施工期噪声排放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控制要求;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应严格按照《报告书》提出的措施妥善处置。严格控制施工便道、临时拌合场等临时工程占地范围;严格落实水土保持要求,表土分层剥离、堆放、回用,施工结束后及时采取复垦复绿,并防范外来物种入侵。 (二)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一步优化工程布置和施工方案,有效减少工程占地面积和扰动范围,减缓工程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不得违法违规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湿地等生态敏感区。采取永临结合的方式,减少对植被占用和植被破坏的影响;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加强生态环保宣传,严禁捕杀野生动物和擅自破坏野生植物及其生境。采取围堰施工避免对周围水体的影响;避让鱼类繁殖期。施工前对表层土壤进行剥离单独堆存,加强堆存的环境管理,在施工结束后及时实施生态修复。根据周边实际环境条件,有针对性地开展生态恢复、生态补偿和生态监测,根据观测结果及时采取相应补救和保护措施。按《报告书》要求,定期进行水质监测。工程不新增永久占地,临时工程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应按相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后方可施工。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内的施工活动,应按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加强有限人为活动的管理。 (三)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工程管理,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足量储备应急处置设备物资,做好与地方政府等相关单位应急预案的衔接和联动,定期开展演练,严格按照相关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和操作。 |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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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