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池州万维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00吨依托立林,300吨奥克立林,100吨吡罗克酮乙醇胺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 项目名称: | 年产500吨依托立林,300吨奥克立林,100吨吡罗克酮乙醇胺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
| 建设地点: |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 | ||
| 建设单位: | 池州万维化工有限公司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显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
| 拟审批时间: | 2025年11月03日 | ||
| 项目概况: | 池州万维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00吨依托立林,300吨奥克立林,100吨吡罗克酮乙醇胺盐项目位于池州东至化工园区池州万维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不新增用地。项目依托现有生产车间一区,布设3条500t/a的依托立林生产线、1条300t/a奥克立林生产线、1条100t/a的吡罗克酮乙醇胺盐生产线,依托现有公辅、储运设施,配套建设环保工程,形成依托立林500t/a、奥克立林300t/a、吡罗克酮乙醇胺盐100t/a、生产产能。你公司承诺100 t/a N,N’-二(2,6-二异丙基苯基)碳二亚胺不再建设。项目总投资10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1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05%。2025年2月5日取得经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池工信技术[2025]7号),2025年4月1日,在企业调整由于了产品方案后,建设单位进行了备案内容更新(池工信技术函[2025]20号),项目代码为项目代码:2502-341700-04-02-77503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一)主体工程: (1)项目依托现有生产车间一区,建设3条500t/a的依托立林生产线、1条300t/a奥克立林生产线、1条100t/a的吡罗克酮乙醇胺盐生产线。其中依托立林主要工艺包括缩合、水洗、蒸馏、粗制、结晶分离、精制溶解、冷却结晶、三合一分离、包装等;奥克立林主要工艺包括酯交换、过滤、脱溶、薄膜蒸发、脱色、灌装等;吡罗克酮乙醇胺盐主要工艺包括进料、溶解、过滤、成盐反应、结晶过滤、洗涤、三合一分离、包装等。产能为年产500吨依托立林,300吨奥克立林,100吨吡罗克酮乙醇胺盐。 (二)公辅及储运工程: (1)依托现有综合楼、机修间、杂物间等;(2)依托园区供水、供电、供热系统;(3)依托现有循环水系统、增空压系统、制冷系统、消防系统,新建1台50Nm3/h制氮机,将1台630kVA变压器变更后成1250kVA;(4)新建1个30m3的乙醇中间罐、1个30m3氰乙酸乙酯中间罐、1个30m3异辛醇中间罐;(5)依托现有甲类仓库、乙类仓库、丁类仓库2。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1)本项目产生的工艺废气、中间罐区废气经管道收集,进料包装(设置液体进料间、包装间)有机废气经密闭收集一起经两级水喷淋+两级碱喷淋+一级冷凝装置+1套两级活性炭吸脱附装置(两个吸附罐,一脱附罐)处理,活性炭脱附采用水蒸气脱附后解析废气经两级冷凝系统后再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经1根20m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进料产生的粉尘经密闭收集后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并入DA001排气筒排放;包装(设置包装间)产生的粉尘经密闭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并入的DA001排气筒排放;(2)危废库密闭收集、污水收集池加盖收集、污水处理站池体加盖收集汇入1套“两级水吸收+干式过滤+光氧催化+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DA002排气筒排放。 非甲烷总烃、乙酸乙酯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3部分:有机化学品制造工业》(DB 34/ 4812.3—2024)表1、表2限值;颗粒物按现有工程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限值;危废库、污水预处理及污水处理站排放的氨、硫化氢按现有工程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中废水处理设施废气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T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3部分:有机化学品制造工业》(DB 34/ 4812.3—2024)表3限值。 (二)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排水系统,污水管网可视化设计。 项目产生的生产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循环冷却系统置换废水、脱附冷凝废水、水环真空泵废水、喷淋装置废水、蒸汽冷凝水。生产废水经中和除盐预处理后的高盐废水与经混凝沉淀后的高浓有机废水一起经过高效催化氧化处理后,与循环冷却系统排水一起进入调节池混合后采用生化处理后再进入深度处理最后进入排放水池,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长江。 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系统处理能力为50t/d,处理工艺为“厌氧+两级A/O+混凝沉淀+高效低耗臭氧催化氧化”。 (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区。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规范设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滤芯、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站污泥、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废布袋、废润滑油、废气处理装置废活性炭、冷凝废液、过滤残渣、蒸馏釜残、废盐、检测废液等危险废物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在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危废暂存间(依托现有,占地面积为208m2)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要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应严格对照《“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要求强化管理,特别是临时贮存、转运等环节的防治措施。 |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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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