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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池州市交通运输局《G236平天湖隧道及连接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池州市交通运输局《G236平天湖隧道及连接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G236平天湖隧道及连接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地点: 池州市贵池区
建设单位: 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拟审批时间: 2025年09月22日         
项目概况: G236平天湖隧道及连接线工程起自现状牧之路与迎宾大道交叉位置,顺接迎宾大道,向西上跨碧山河后,以隧道形式下穿平天湖及平天湖路,后沿人民路布设,止于九华山大道与人民路交叉位置,路线全长约7.209km。项目按照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建设,部分路段兼具城市道路功能,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公路段路基宽度27米,市政段路基宽度44.5米,设特长隧道1座,桥梁2座,互通立交3处,平面交叉1处,隧道设备用房2处。项目总投资约246696.3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402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6%。池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4年7月25日以池发改审批〔2024〕578号文对项目建议书予以批复(项目代码:2407-341700-04-01-80367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全面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强化施工扬尘防治,严格落实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抑尘措施;临时堆料场、道路定期洒水、清扫,确需长时间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物料应转入密封库;优化运输路线,控制运输车速,干燥大风天气时加密洒水频次,减轻道路扬尘影响;规范并优化混凝土、水稳拌合站等大临工程布局及建设,大临工程布设应远离环境保护目标,加强公众参与,主要生产装置封闭管理,安装雾炮机、喷淋装置、布袋除尘器等设施,焊接工位配备焊烟净化器;加强大型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管理,优先使用新能源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优先使用新能源机械并落实编码登记要求,禁止使用超标车辆、施工机械。 (二)强化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场地布局、运输时间,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除必须连续作业的施工工艺外禁止夜间施工;优先采用低噪声、低振动工艺设备,控制运输车速和车辆鸣笛,施工期在超标敏感点处设置移动式声屏障,减轻对周边居民影响。运营前按《报告书》要求安装通风隔声窗等降噪措施,保障敏感点声环境满足相关标准。加强施工期和运行期监测,预留噪声治理费用,及时增补完善防治措施。 你单位应配合沿线属地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要求做好沿线规划控制,合理划定噪声防护距离,合理安排土地用途和建设布局,预防、减轻噪声影响;根据噪声污染情况,配合开展调查评估和责任认定,落实综合治理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科学选择施工作业时间,隧道、桥梁涉水施工时应选择先进施工工艺,桥梁基础采用钢护筒围堰施工工艺,水下隧道采用低渗漏和扰动较小的双排钢板桩的围堰结构,分段分仓施工技术。施工场地配备设置截水沟、沉淀池对生产废水收集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具备接管条件的应接入市政污水处理厂,不满足接管条件的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隧道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一部分回用,剩余全部导排至人民路市政管网;墩基施工泥浆收集至河道外采用泥浆箱(池)处理,均不得向周边湿地、水体、农田等排放。运营期公路段路面(桥面)径流雨水通过路堤边沟排放至沉淀池,经过沉淀处理后排放;市政段路面(桥面)径流雨水和隧道内冲洗废水接入附近市政雨污水管网。 (四)加强区域生态保护。工程涉及多个生态敏感区,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禁止超范围施工。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减少工程占地面积和扰动范围,减缓工程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不得违法违规占用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严格落实水土保持要求,表土分层剥离、堆放、回用;施工结束后临时工程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并防范外来物种入侵;做好土石方平衡。 (五)规范固体废物管理和处置。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建筑垃圾妥善分类收集堆放,及时清运;淤泥采用就地固化处理处置方式;危险废物规范收集和暂存并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环境敏感区路段施工前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储备充足风险防范应急物资,加强与取水单位应急联动。禁止危化品车辆通行;运行前碧山河大桥路段设置径流收集系统及应急收集池,桥梁设置高等级防撞护栏、警示牌等;加强交通管理,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后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