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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池州市平天湖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平天湖湿地保护和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池州市平天湖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平天湖湿地保护和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平天湖湿地保护和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地点: 池州市贵池区平天湖风景区
建设单位: 池州市平天湖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知青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拟审批时间: 2025年09月22日         
项目概况: 一、池州市平天湖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平天湖湿地保护和生态修复项目位于池州市贵池区平天湖风景区。项目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湿地保护工程和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具体内容为: (一)湿地生态修复工程: 1.管护站点建设工程(利用团籍坝农村住宅改造管护点一座,团籍坝管护点面积约96m2;月亮湖管护点采取可移动式建筑放置于停车场,月亮湖管护点建筑面积30m2);2.投食点建设工程(新增野外投食点10处);3.导视及围栏建设工程(新建防护围栏10km);4.湿地沿岸植被恢复工程(湿地沿岸植被恢复面积45648m2);5.便民服务点兼值勤点建设(在原有建设用地建设3处便民服务点兼值勤点)。 (二)湿地生态修复工程: 1.碧山河人工湿地工程 碧山河人工湿地,面积48.25ha。处理碧山河上游来水,在碧山河流域上游农业面源污染(农田径流、畜禽养殖废水等)得到有效治理后,湿地出水水质达到Ⅲ类标准。 2.石马河人工湿地工程 石马河人工湿地,面积41.60ha。在石马河流域上游农业面源污染(农田径流、畜禽养殖废水等)得到有效治理后,湿地出水水质达到Ⅲ类标准。 3.“池城天鹅湖”—月亮湖生态修复工程 ①计划通过基底改良、挺水植物种植等方式,进一步改善月亮湖水质和湿地生态环境,丰富湿地动植物资源,确保生态系统平衡与稳定。②水生生态系统优化约60.00ha,鸟类栖息地恢复1.00ha;③岸线生态环境恢复约4.00km。 4.入湖河道整治及湿地生境恢复工程 对平天湖入湖河段的水葫芦进行清理及基底改良,其中碧山河段约1.60km、石马河河段2.61km、白沙河河段1.45km,水葫芦清理面积约40.00ha。 项目投资12675.5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89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49%。池州市贵池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2年12月14日以贵发改审批〔2022〕424号文对项目予以立项备案(项目代码2211-341702-04-05-713507)。池州市林业局于2024年12月28日以池林函〔2024〕63号文对项目初步设计予以批复。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注重施工期的环境管理。月亮湖生态修复工程的施工工期应避开冬候鸟越冬期;碧山河人工湿地及石马河人工湿地工程应避开雨季和洪期;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平天湖湿地公园管理处现有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降尘,不外排;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应满足《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等要求,施工期颗粒物执行《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施工期环境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的要求;建筑垃圾应分类处理,尽可能回收利用。 2.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一步优化工程布置和施工方案,有效减少工程占地面积和扰动范围,减缓工程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表土分层剥离、存放、回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复垦复绿,落实水生态修复、底栖生物投放等措施,并防范外来物种入侵;跟踪开展生态监测,完善生态恢复、补偿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