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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池州中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弃油脂资源化利用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池州中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弃油脂资源化利用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废弃油脂资源化利用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地点: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
建设单位: 池州中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科欣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拟审批时间: 2025年09月02日         
项目概况: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池州中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弃油脂资源化利用项目(一期)—年产15万吨生物柴油、年产80万吨工业级混合油、年产5万吨生物碳源项目位于池州东至化工园区。项目建设原料预处理装置、生物柴油装置、工业级混合油装置、生物碳源装置,配套建设公辅、储运及环保工程,形成年产15万吨生物柴油、年产80万吨工业级混合油、年产5万吨生物碳源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为12009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22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02%。池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4年9月24日以池发改备〔2024〕463号文对项目予以立项备案(项目代码:2406-341700-04-01-126890)。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一)主体工程: (1)餐厨废油初加工车间(丙类):新建1座1层餐厨废油初加工车间,布设换热器、混合罐、沉降罐、离心机等设备,对回收的原始态的餐厨废油脂进行初加工; (2)酶法反应装置车间(甲类):新建1座1层酶法反应装置车间,布设酶法反应器、冷却器、沉降分离器、中间层换热器、中间层加热器、中间层分离器、气液分离器等设备,进行酶促反应; (3)酸酯化、脱醇装置车间(甲类):新建1座4层酸酯化、脱醇装置车间,布设1酯化换热器、酯化冷却器、酯化加热器、酯化冷凝器、酯化汽化器、粗甘油加热器、酯化反应釜、中和反应器、洗涤器、干燥塔、粗甲酯换热器、粗甲酯加热器、薄膜蒸发器、减压冷凝器、气液分离器、粗甲酯脱醇塔等设备,进行气相酯化、甘油脱醇、粗甲酯脱醇等工艺; (4)蒸馏装置车间(丙类):新建1座1层蒸馏装置车间,布设精馏塔、脱气塔、脱硫塔、16碳塔、18碳塔、熬角塔、汽水分离器、尾气冷凝器、换热器、加热器、再沸器、冷凝器、冷却器等设备,进行粗甲酯精馏等工艺; (5)生物碳源车间(丙类):新建1座2层生物碳源车间,布设酸化反应器、中和反应器、吸附混合器、压滤机、沉降分离器、脱酸塔、吸收塔、回收油罐、甘油水罐等设备; (6)生物碳源、回收油处理装置车间(丙类):新建1座占2层生物碳源、回收油处理装置车间,布设分离器、甘油水罐、回收油罐、吸收塔等设备; (7)工业级混合油及原料预处理装置车间(丙类):新建1座1层工业级混合油及原料预处理装置车间,布设干燥塔、篮式过滤器、换热器、沉降罐、加热器、冷却器、磷酸罐、化碱罐、液碱罐、稀碱罐、螯合剂溶解罐、螯合剂暂存罐、冷凝水罐、工艺水罐、分气缸、酸预反应罐、酸反应罐、碱反应罐、螯合罐、水洗罐、暂存罐、清油罐、废水罐、回收油罐等设备。 (二)公辅及储运工程: (1)新建综合楼、研发中心、中央中控室等;(2)依托园区供水、供电、供热系统,其中生物柴油装置配套建设1台900万大卡天然气导热油炉用于提供生物柴油所需热源;(3)新建冷却循环水、除盐水、空压、制氮系统、冷冻机组等;(4)新建丙B类罐组一,布设5座5000m3原料油储罐、1座200m3原料油储罐、4座5000m3工业级混合油储罐;(5)新建丙B类罐组二,布设4座5000m3原料油储罐、4座5000m3工业级混合油储罐、2座5000m3生物柴油储罐;(6)新建丙B类罐组三,布设1座100m3醋酸储罐、1座100m3磷酸储罐、2座1000m3粗甘油储罐、2座1000m3生物碳源储罐、2座500m3生物重油储罐;(7)设置二期预留罐区,其中2座1000m3甲醇储罐用于本项目(8)新建甲类化学品仓库、汽车装卸站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1)项目工艺废气(含中间储罐)通过管道收集后同餐厨废油初加工车间废气通过局部集气罩集气+车间整体密闭负压集气后经“一级水洗+一级碱洗+除雾+RTO+急冷+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2)项目罐区储罐呼吸废气以及装卸油气均通过管道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纤维吸附”装置中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3)污水处站废气密闭加盖收集后经“碱洗喷淋+除雾+生物除臭+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4)天然气导热油炉安装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5)危废暂存间暂存废气密闭负压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5)排放;(6)检测室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6)排放。 项目RTO装置采用三室设计,对有机废气的去除效率不低于98%,配套变频风机,风量设计值为55000m3/h;活性炭吸附装置须采用优质活性炭作为吸附剂,颗粒活性炭的碘吸附值不低于800 mg/g,其中罐区废气配套的活性炭吸附装置每级的填充量约11.5吨,更换频次为每2个月一次;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装置末端的活性炭吸附装置每级的填充量约为2.6吨,更换频次为每季度一次。危废库废气配套的活性炭装置每级填充量约3.5吨,更换频次为每季度一次;检测室废气配套的活性炭吸附装置每级的填充量0.5吨,更换频次为每半年一次。 项目工艺废气污染物甲醇、非甲烷总烃以及RTO装置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2024年修改单)》(GB31571-2015)表5、表6限值要求;工艺中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中氮氧化物执行超低排放限值(50mg/m3);厂界废气甲醇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制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标准;厂界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1限值。 (二)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排水系统,污水管网可视化设计。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离心废水、干燥废水、精馏废水、浓缩废水、废气治理设施排污水、冷却循环系统排水、地面冲洗废水、真空泵置换排水、除盐水系统浓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以上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东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其中动植物油、石油类因子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新建1座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1200m3/d,处理工艺为:生产废水、废气治理设施排污水两股高浓废水经过“隔油+涡凹气浮+两级溶气气浮+水解酸化+UASB+沉淀”预处理,其他低浓废水经过“气浮”预处理,高低浓度废水混合后再采用“多级A/O+絮凝沉淀”处理。 (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区。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离心废渣、过滤废渣、压滤废渣、隔油池废油、废滤芯、未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定期交由物资单位回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规范设置;低沸物(14碳以下轻质生物柴油)、废活性炭、沾染危化品的废包装材料、检测室废物、污泥与气浮渣、废脱硫剂、废润滑油桶、废润滑油、废导热油、含油废棉纱手套等危险废物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徽铭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进行处置(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在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例如;危废暂存间(新建,189m2)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应严格对照《“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要求强化管理,特别是临时贮存、转运等环节的防治措施;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