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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诺美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6000 吨塑料色母粒颗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集中区生态环境局拟对安徽诺美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6000 吨塑料色母粒颗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年产 6000 吨塑料色母粒颗粒项目
建设地点: 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新材料产业园 17#厂房
建设单位: 安徽诺美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绿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受理时间: 2025年07月30日         
项目概况: 本项目租赁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新材料产业园17#厂房,用地面积约4000平方米。项目购置自动投料机、螺带式混合机、真空上料机、脱水机、造粒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58台(套),形成年产6000吨塑料色母粒颗粒项目的生产能力。项目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9万元,占总投资的1.99%。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建设和管理。项目废气主要为两条炭黑预处理线产生的拆包投料废气、粉碎分级废气、包装废气、筒仓逸尘;两条挤出线产生的拆包投料废气、挤出废气及实验室废气。炭黑拆包投料废气通过密闭隔间负压收集,粉碎分级废气通过设备顶部接密闭风管收集至旋风分离器,包装废气通过密闭隔间负压收集,收集后废气统一经一套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尾气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两条生产线分别收集处理,一根排气筒排放);筒仓逸尘通过设备自带的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挤出线拆包投料废气通过设备上方设集气罩收集,挤出废气通过设备出料口设集气罩收集,收集后废气统一经一套“电捕集除油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理后的尾气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两条生产线分别收集处理,一根排气筒排放);实验室废气通过设备及工作台上方设置集气罩,实验室负压收集,收集后废气经一套“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理后的尾气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 项目有组织炭黑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碳黑尘、染料尘排放限值;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塑料制品工业排放限值;有组织氨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5特别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有机废气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4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氨、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及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中新扩改建)要求。 (二)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排水系统。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冷却池排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冷却池排水、地面冲洗废水经车间沉淀池处理,设备清洗废水经实验室沉淀池处理,处理后废水在满足江南产业集中区第一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以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江南产业集中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区。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属于一般固废的废滤网、废料及边角料、布袋收尘、废布袋、废过滤棉、沉淀池泥渣,定期委托有能力的单位处置;属于危险废物的废包装材料、电捕集除油器废油、废活性炭、实验药品空瓶、实验废液、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含油废手套等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定期送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固废库(35m2)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要求设置;危废暂存库(20m2)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应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5〕99号)要求强化管理,特别是临时贮存、转运等环节的防治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