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集中区生态环境局拟对晶度半导体科技(安徽)有限公司《12寸晶圆显示驱动及其他芯片的封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12寸晶圆显示驱动及其他芯片的封测项目 | ||
建设地点: | 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皖江西路以南,池州大道以西,汉江西路以北地块2号厂房 | ||
建设单位: | 晶度半导体科技(安徽)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碧清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受理时间: | 2025年06月16日 | ||
项目概况: | 项目租赁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皖江西路以南,池州大道以西,汉江西路以北地块2号厂房,建筑面积约27365.4平方米。项目购置晶圆研磨机、晶圆切割机、电浆机、外观目检显微镜等生产及辅助设备267台(套),形成年24万片晶圆COG封装及24万片晶圆CP测试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0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万元,占总投资的0.048%。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排水系统。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公辅工程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中水回用系统(陶瓷膜过滤)处理后,通过纯水制备系统回用,中水回用装置排放的浓水(未透过陶瓷膜的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后废水和公辅工程废水在满足江南产业集中区第一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以及《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中表1半导体器件行业间接排放标准限值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江南产业集中区第一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经九华河排入长江。 (二)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区。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三)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属于一般固废的不合格品、废胶带、废包装材料、纯水过滤废物(过滤器、滤芯、活性炭、石英砂)、废陶瓷膜、晶圆边角料、废耗材等集中收集于一般固废库,定期委托有能力的单位处置;属于危险废物的废矿物油及废矿物油桶、废标准液等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定期送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污泥在危废鉴定完成之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一般固废库(10m2)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要求设置;危废暂存库(30m2)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应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5〕99号)要求强化管理,特别是临时贮存、转运等环节的防治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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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