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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池州供电公司《安徽池州二 500kV 变电站 220kV 配套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池州供电公司《安徽池州二 500kV 变电站 220kV 配套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安徽池州二 500kV 变电站 220kV 配套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地点: 池州市贵池区、青阳县境内
建设单位: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池州供电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苏辐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受理时间: 2025年03月05日         
项目概况: 本工程包含池州二500kV变电站间隔扩建、腾飞22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和蓉城220kV变电站间隔改造;新建架空线路路径总长度约53.55km,其中双回线路路径长度约51.31km,单回线路路径长度约1.21km,同塔双回路单侧挂线线路路径长度约1.03km;新建双回电缆线路路径长度约 0.16km;拆除线路路径长度约4.143km(含杆塔16基);恢复架线线路路径长度约2.72km。具体评价规模如下: (1)池州二500kV变电站220kV池州电厂二期、春风间隔扩建工程 本期扩建220kV出线间隔4个,分别至池州电厂二期2回、备用春风2回,仅建间隔内设备。 (2)腾飞220kV变电站220kV官山、双龙间隔扩建工程 本期扩建 220kV出线间隔2个,分别至官山1回、双龙1回,将原枫岭Ⅰ、Ⅱ更名为池州二Ⅰ、Ⅱ。 (3)蓉城220kV变电站 220kV 池州二、木镇间隔改造工程 本期将蓉城220kV变电站220kV侧原涓桥、官山、木镇I间隔分别更名为池州二Ⅰ、Ⅱ、Ш间隔,更换池州二Ⅱ、Ш间隔内导线,改造池州二Ⅱ、Ш线路侧接地开关为超B类。 (4)池州二-蓉城220kV线路工程 新建架空线路路径长31.79km(双回路)。导线采用2×JL3/G1A-630/45型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拆除原220kV蓉木 4D79线约1.5km(含杆塔4基),拆除原220kV涓蓉4D55线约 0.033km。 (5)枫岭-腾飞π入池州二变电站220kV线路工程 新建架空线路路径长18.93km,其中双回线路路径长度18.36km,同塔双回路单侧挂线0.57km。导线采用2×JL3/G1A-630/45 型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拆除原220kV腾枫 2D75/2D76线长约0.1km(含杆塔1基),原线路恢复架线0.6km,双回路。 (6)池州电厂二期-涓桥π入池州二变电站220kV线路工程 新建架空线路路径长1.62km,其中同塔双回路1.16km,同塔双回路单侧挂线0.46km。涓桥变侧、预留枫岭-腾飞π入池州二变电站220kV线路导线采用2×J3/G1A-630/45 型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池州电厂侧导线采用4×JL3/G1A-500/45型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拆除池州电厂二期-涓桥220kV线路约0.9km(含杆塔2基)。 (7)涓桥-蓉城π入池州二变电站 220kV 线路工程 新建架空线路路径长0.32km(单回路)。导线采用2×JL3/G1A-630/45型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另拆除220kV涓蓉 4V92线路0.52km(含杆塔2基)。原线路恢复架线路径长约0.92km,单回路。 (8)官山-蓉城改接木镇变电站220kV线路工程 新建架空线路路径长0.8km(单回路)。导线采用2×JL3/G1A-400/35型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拆除220kV官蓉4D55/涓蓉4V92线杆塔1基和220kV蓉木4D79线约1km(含杆塔5基)。原220kV官蓉4D55/涓蓉4V92线恢复架线路径长约0.8km,原 220kV蓉木4D79线恢复架线路径长约0.2km。 (9)官山-双龙π入腾飞变电站 220kV 架空线路工程 新建架空线路路径长0.09km(单回路)。导线采用2×JL3/G1A-400/35 型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另拆除220kV官双 4D58线0.09km(含杆塔1基)。原线路恢复架线路径长约0.2km,单回路。 (10)官山-双龙π入腾飞变电站220kV电缆线路工程 新建双回电缆线路路径长0.16km,利用已建电缆沟和政府建设电缆沟等方式敷设。电缆采用 ZC-YJLW03-Z127/220-1×2000mm2型交联聚乙烯绝缘铜芯电缆。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跨越场、临时施工场地、施工便道等在施工结束后要及时进行迹地恢复。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施工过程中不得扰民。 (二)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境保护措施,确保输电线路周边居民区的工频电场强度小于4kV/m、非居民区工频电场小于10kV/m、工频磁感应强度小于100μT,达到《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要求。 (三)输电线路周围居民区需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