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在线办事 > 拟审批意见公开

关于国能神皖池州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池州市贵池区梅龙街道桐梓山100MW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国能神皖池州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池州市贵池区梅龙街道桐梓山100MW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池州市贵池区梅龙街道桐梓山100MW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地点: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梅龙街道桐梓山一带
建设单位: 国能神皖池州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河南宏程矿业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受理时间: 2025年04月18日         
项目概况: 池州市贵池区梅龙街道桐梓山100MW光伏发电项目位于贵池区梅龙街道桐梓山村,占地面积约1840亩。利用坑塘水面建设光伏发电项目,主要包括光伏发电区、集电线路和升压站等。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00MW,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光伏组件选用610Wp单晶硅双面双玻N型组件,共计204932块,支架采用固定支架倾角为21°安装。并网发电系统分为33个子系统,其中32个子系统为3.15MW,1个子系统为1.25MW,每3-9个光伏子系统并联形成1回集电线路,光伏场区共采用5回集电线路,接至新建110kV升压站35kV配电装置,经110kV主变升压后以1回110kV送出线路接入220kV腾飞(江南)变的110kV侧。新建1座110kV升压站,升压站占地面积约8.8亩,站内布置一次设备预制舱、二次设备预制舱、主变压器及主变架构、出线架构、SVG预制舱及成套设备、事故油池、避雷针、综合楼预制舱、成品消防水箱、一般固废间、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设施等建(构)筑物。项目升压站后期并网发电涉及的110kV送出线路及接入当地电网系统工程的相关内容不在《报告表》评价范围之内。项目总投资约44865.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00万元,约占总投资0.67%。池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4年6月12日以池发改备〔2024〕450号文对项目予以立项备案(项目代码:2406-341700-04-01-81344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注重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加强对十八索省级自然保护区、西岔湖等水体的保护。施工产生的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及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含油废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清水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应满足《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等要求;施工期环境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的要求;建筑垃圾应分类处理,尽可能回收利用;施工弃土要做到场地内平衡;不合格的太阳能电池板等由该组件的生产厂家进行回收;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作业时间,优化施工方案。工程尽量避开雨天施工,并采用边开挖、边回填、边碾压的施工方案,尽量减少疏松土壤的裸露时间,减轻施工区水土流失。 施工期间如发现野生动植物要避让保护,项目建设不得占用生态红线。施工期间严格避让保护野生动植物,重点保护国家Ⅱ级野生植物野大豆及周边冬候鸟、十八索省级自然保护区鸟类等。加强人员管理,控制施工活动区域,不得人为干扰破坏周边野大豆;严禁捕捉任何鸟类等野生动物。 为保障周边居民生活环境,建设单位应采取加强光伏阵列的材料选型、优化安装点位、种植乔木或安装屏障的方式减少反射光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光伏阵列区应增加区域绿化面积,弥补生物量损失,减缓风蚀影响。工程结束后,应及时对升压站场地及周边及时进行绿化,少量暂不能进行植被恢复的区域,进行平整压实,减缓水土流失。 2.营运期升压站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及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高噪声设备应合理布设,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区,并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废光伏组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外售回收单位。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规范设置;运营期废含油抹布、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在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危废暂存间(12m2)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应严格对照《“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要求强化管理,特别是临时贮存、转运等环节的防治措施;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处理。 加强项目日常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公司应建立健全包括环境风险预防在内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设置专门环保管理机构,落实专职环保技术人员并加强能力培训。除按照国家需要保密的情形外,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项目建设单位应建立通畅的公众参与平台,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变电站厂界及环境敏感点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控制在《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所规定的相应限值内。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