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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阳县新亚火焰山矿业有限公司《青阳县新亚火焰山矿业有限公司青阳县城东乡新亚方解石矿20万吨/年采矿改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青阳县新亚火焰山矿业有限公司《青阳县新亚火焰山矿业有限公司青阳县城东乡新亚方解石矿20万吨/年采矿改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青阳县新亚火焰山矿业有限公司青阳县城东乡新亚方解石矿20万吨/年采矿改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地点: 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
建设单位: 青阳县新亚火焰山矿业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绿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受理时间: 2025年04月29日         
项目概况: 青阳县新亚火焰山矿业有限公司青阳县城东乡新亚方解石矿20万吨/年采矿改建工程项目位于青阳县蓉城镇新中村。项目设计利用方解石矿资源量602.5万吨,矿区面积为0.3796km2,开采标高为+427m至+60m,开采规模为20万吨/年。开采方案调整为分两期开采,其中一期露天开采Ⅰ2矿体+225m以上的矿体,开采标高+333m至+225m,服务年限为13.37年;二期地下开采Ⅰ2矿体+225m以下的矿体和Ⅱ矿体。本次环评仅针对一期内容进行评价,二期项目需另行环评手续。一期采取山坡+凹陷露天开采,公路开拓、汽车运输,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采用穿孔爆破、机械铲装等生产工艺。依托现有破碎站Ⅱ和工业场地,在破碎站Ⅱ的北边新建破碎站Ⅰ,用于进行方解石矿的破碎加工。新建1座排土场,位于Ⅰ1矿体+287m至+303m采坑处,占地面积约4391m2。项目总投资约6379.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99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55%。青阳县新亚火焰山矿业有限公司编制了《安徽省青阳县新亚火焰山方解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并于2022年6月通过评审。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24年8月8日以池工信矿山函〔2024〕36号文对项目予以立项备案(项目代码:2408-341700-04-02- 80126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破碎站Ⅰ产生的破碎粉尘和筛分粉尘收集后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3、DA004)排放;破碎站Ⅱ产生的破碎粉尘和筛分粉尘收集后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项目输送过程中的粉尘采取输送皮带密闭,并在输送皮带落料口设置水喷淋装置抑尘;破碎站区未经收集处理的粉尘,采用厂房隔尘沉降及车间顶部及出入口喷淋抑尘进行控制。 露天采场:采用先进的爆破方式和开采工艺,并在开采作业面洒水,减少爆破、开采扬尘;定期清洗厂区道路,对装卸等产尘点进行洒水抑尘。 排土场:剥离表土应集中规范堆存,在卸土时应洒水并压实,并在排土场坡面下方修建拦渣墙。排土场周边采取撒播草籽等措施进行绿化。 运输道路:对厂区内部运输道路进行硬化,同时定期对路面进行清扫及洒水;加强道路两侧绿化。运输大宗物料的物流大门处应建立门禁视频监控系统,监控运输车辆进出厂区情况,运输车辆电子台账需保存至少一年。 废气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参照安徽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 3576-2020)中表1“矿山开采”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执行;颗粒物无组织控制要求参照安徽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 3576-2020)中表2要求。 (二)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供排水系统。项目生活污水经一体化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采场依地势设有截、排水沟,排水末端设有沉淀池(750m3);临时排土场四周设有截、排水沟,排水末端设有沉淀池(48m3);工业场地排水经排水沟至收集池(100m3)沉淀;雨水沉淀后回用于矿区洒水抑尘,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 (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点;加强运输车辆和运输道路的维护管理,加强矿山至道路两侧植树绿化;爆破作业固定在每天的昼间固定时段,尽可能在爆破施工中选用低爆速、低威力的炸药以降低爆破振动,合理控制爆破分段间隔时间。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控制要求。 (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实施全过程控制。项目剥离废岩土运往排土场临时堆放,用于后期复垦;除尘灰收集后与产品混合外售;废润滑油、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的危险废物,属于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豁免条件的,可按规定的环节和要求豁免管理),危废暂存库(5m2)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要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应严格对照《“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要求强化管理,特别是临时贮存、转运等环节的防治措施;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