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胜远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储能铅炭电池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储能铅炭电池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
建设地点: | 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 | ||
建设单位: | 安徽胜远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阳益环保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
受理时间: | 2025年04月15日 | ||
项目概况: | 安徽胜远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原安徽超威电源有限公司)储能铅炭电池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拟建于池州市青阳县丁桥镇安徽胜远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项目在厂区现有车间内,根据通信储能电池的生产工艺要求,进行基础设施改造,技术升级改造连铸连轧连冲连涂连分极板连续生产、全自动智能装配线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全厂800万KVAh/a总生产规模不变,仅对现有产品方案进行调整,其中牵引/叉车电池(型号6-DBS-100,产能60KVAh/a)不再生产,电动自行车/电动助力车动力型密封铅酸蓄电池(型号6-DZF-12)产能减少70.4KVAh/a、新能源电动道路车电池(型号3-EVF-200)产能减少15KVAh/a,现有通信储能电池(型号GFM-500)产能增加75.2万KVAh,新增五种通信储能电池型号(6-GFM-100、6-GFM-150、6-GFM-200、GFM-200、GFM-300)及产能70.2KVAh/a。项目总投资8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0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50%。青阳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于2023年12月29日对项目予以立项备案(项目代码:2307-341723-07-02-965025)。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1)铅烟铅尘:101车间重力浇铸铸板铅烟、201车间连铸连轧铸板铅烟、101车间和膏铅尘经二级水喷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4根15m的高的排气筒(DA004/DA026/DA027/DA 005)排放;101车间球磨铅尘经“袋式除尘器+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根20m高的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201车间球磨铅尘经“袋式除尘器+水喷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根15m高的排气筒(DA039/DA041)排放;101车间分刷片铅尘经“滤筒除尘器+HEPA高效过滤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8)排放;101车间、102车间组装铅烟铅尘经“滤筒除尘器+HEPA高效过滤器”处理后通过4根15m高的排气筒(DA010/DA011/DA012/DA013)排放;201车间组装铅烟铅尘分别经“布袋除尘器+水喷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24)排放和“滤筒除尘器+HEPA高效过滤器”处理后通过2根15m高的排气筒(DA030/DA037)排放;(2)生物质蒸汽锅炉:项目生物质蒸汽锅炉废气采用1套“多管除尘+二级旋风除尘+湿法脱硫除尘+静电除尘+SNCR脱硝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45m高的排气筒(DA036)排放;(3)硫酸雾:项目充电废气采用酸雾净化塔处理后通过13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3/DA016/DA017/ DA018/DA019/DA022/DA023/ DA031/DA032/DA033/DA034/DA035/DA038)排放;(4)201车间连铸连轧熔铅段天然气燃烧器废气通过2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28/DA040),201车间连涂表干段天然气燃烧器废气通过2根15m高的排气筒(DA029/DA042)排放;(5)203车间隔板纸生产疏解、烘干及天然气燃烧器产生的废气经酸雾净化塔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43)。 改建后全厂共计35根排气筒,其中铅烟铅尘排气筒16根,生物质蒸汽锅炉排气筒1根,连铸连轧熔铅段天然气燃烧器排气筒2根,连涂表干段天然气燃烧器排气筒2根,硫酸雾排气筒13根,隔板纸生产硫酸雾+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气筒1根。 废气中铅及其化合物、硫酸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铅蓄电池企业有组织排放标准及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项目连铸连轧熔铅段以及自动装配线烘干段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其他炉窑排放限值以及《安徽省大气办关于印发〈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号)中要求;锅炉废气排放参照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重点地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二)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供排水系统。项目产生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软水制备浓水、洗浴洗衣废水、电池清洗废水、地面设备清洗废水、废气处理装置废水、废酸回收过滤废水、酸雾中和生成废水、初期雨水、固化冷凝废水、循环充电冷却水定期排水、废浆液滤液以及浆池清洗废水等。食堂废水经隔油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依托现有隔油池+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厂区总排放口DW002最终排入七星河;项目软水制备及纯水制备浓水经沉淀处理后上清部分回用于地面及设备清洗,其余进入现有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201车间、202车间、203车间废水以及洗浴洗衣废水通过车间废水收集沉淀池再引入现有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其余车间废水引入厂区东侧现有“多级沉淀+中和”预处理系统处理后再引入现有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尾水部分进入中水回用系统,其余通过车间排口DW001,与经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同通过厂区总排口DW002最终排入七星河。 项目废水中总铅在DW001车间排口、其他因子在DW002厂区总排口执行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铅蓄电池企业直接排放标准。 生活污水处理站规模为240m3/d;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池+A/O反应+沉淀池”;生产废水污水处理站规模为2400m3/d,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池+隔油滤网+三级沉淀池+二级MTR-A曝气反应池+三级MTR-B搅拌反应桶+PAM絮凝桶+斜板沉淀池+砂滤罐+回用+污泥处理系统”。 (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加强管理等降噪措施。沿G330国道南厂界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其余各厂界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规范设置;铅渣、铅膏、铅泥、废极板、挂条、含铅污泥、废铅蓄电池、废劳保用品、含油抹布、废滤筒、废布袋、废机油、废乳化液、含铅包装材料、废酸回收过滤系统废滤材、废对比试剂等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在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其中部分铅膏、铅泥进入原子经济法处理再利用,部分废极板回用于生产,挂条全部回用于生产。全厂共设5间危废暂存库(101车间南侧50m2、锅炉房南侧700m2、105车间西侧50m2、201车间中部两间均为85m2)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应规范要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应严格对照《“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要求强化管理,特别是临时贮存、转运等环节的防治措施;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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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