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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硬之城科技有限公司《PCBA新型数字化智能制造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集中区生态环境局拟对安徽硬之城科技有限公司《PCBA新型数字化智能制造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PCBA新型数字化智能制造一期项目
建设地点: 安徽省池州市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仙寓山路2-2皖能电子信息产业园1幢2层、3层
建设单位: 安徽硬之城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睿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受理时间: 2025年02月28日         
项目概况: 项目租赁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仙寓山路2-2皖能电子信息产业园1幢2层、3层区域,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项目购置自动上板机、自动印刷机、高速贴片机、固化机等加工设备生产及辅助设备96台(套),形成年产30万片PCBA的生产能力。项目投资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0.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建设和管理。项目废气主要为回流焊接废气、波峰焊接废气、喷涂废气、固化废气、喷涂机清洗废气、返修废气、PCB板与钢网清洗废气。回流焊接、波峰焊接、喷涂、固化、喷涂机清洗工序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返修废气通过可移动吸气罩负压收集;PCB板与钢网清洗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收集后废气统一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一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项目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5部分:电子工业》(DB34/4812.5-2024)表1 挥发性有机物基本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及表3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异丙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5部分:电子工业》(DB34/4812.5-2024)表2 挥发性有机物特征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排放标准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排水系统。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在满足江南产业集中区第一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以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江南产业集中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九华河。 (三)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区。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属于一般固废的废包装材料和废滤芯,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固废库,定期外售相关物资回收单位;属于危险废物的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废包装桶、不合格线路板、废过滤棉、废三防胶、废抹布等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理;废锡膏和锡渣在危废鉴定完成之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暂存和处置。一般固废库(32m2)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要求设置;危废暂存库(56m2)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应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5〕99号)要求强化管理,特别是临时贮存、转运等环节的防治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