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集中区生态环境局拟对安徽格伦派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万片专用再生托盘研发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年产200万片专用再生托盘研发制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徽省池州市贵池区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安徽玺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厂房 | ||
建设单位: | 安徽格伦派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资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
受理时间: | 2025年03月06日 | ||
项目概况: | 项目租赁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安徽玺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厂房,建筑面积约9329平方米。项目购置破碎机、粉碎机、蒸汽烘干机等加工设备生产及辅助设备71台(套),形成年生产200万片专用再生托盘的生产能力。项目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万元,占总投资的0.47%。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建设和管理。项目废气主要为投料废气、破碎废气、粉碎废气、打磨修边废气、烘干废气、拌胶废气、铺装废气、热压废气。投料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破碎废气、粉碎废气通过设备排气孔连接管道抽风收集,打磨修边废气通过区域设置的集气罩收集,收集后废气统一通过“脉冲袋式除尘器”装置(TA001)处理,尾气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烘干废气通过设备排气孔连接管道收集,收集后废气通过“冷凝器+脉冲袋式除尘器(TA003)+二级活性炭吸附(TA002)”装置处理,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拌胶废气通过设备排气孔连接管道收集,铺装废气和热压废气通过设备周边设软帘及设备出口处设集气罩收集,收集后废气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TA002)”装置处理,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项目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排水系统。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蒸汽冷凝水、烘干冷凝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同冷却后的蒸汽冷凝水、烘干冷凝水在满足江南产业集中区第一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以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江南产业集中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九华河。 (三)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区。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属于一般固废的边角料和不合格品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固废库,定期外售相关物资回收单位,属于一般固废的脉冲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属于危险废物的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等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理。一般固废库(20m2)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要求设置;危废暂存库(20m2)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应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5〕99号)要求强化管理,特别是临时贮存、转运等环节的防治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