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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至县致源矿业有限公司《安徽省东至县笔架山电石用灰岩矿熔剂用白云岩矿1500万吨/年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东至县致源矿业有限公司《安徽省东至县笔架山电石用灰岩矿熔剂用白云岩矿1500万吨/年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安徽省东至县笔架山电石用灰岩矿熔剂用白云岩矿1500万吨/年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地点: 安徽省东至县葛公镇和洋湖镇境内
建设单位: 东至县致源矿业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科欣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受理时间: 2024年12月02日         
项目概况: 一、东至县致源矿业有限公司安徽省东至县笔架山电石用灰岩矿熔剂用白云岩矿1500万吨/年建设工程项目位于安徽省东至县葛公镇和洋湖镇境内。项目设计利用电石用灰岩、熔剂白云岩、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建筑用白云岩、建筑用辉绿岩资源总量17681.06万吨,矿区面积0.9063km2,开采标高为+341.5m至+60m,开采规模为1500万t/a,服务年限为15年(含基建期2年)。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公路开拓-汽车运输,自上而下水平分台阶开采,台阶高度15米;采用爆破采剥工艺,包括穿孔-爆破-铲装-运输环节。配套建设矿山加工区,其中一破区位于采区西南侧采区出入口附近,占地面积4.68hm2,包括矿区西侧的矿石堆场、粗碎车间等设施;二破区(含办公生活)位于露天采场西侧,占地面积6.02hm2,包括矿山综合楼、宿舍、食堂、辅助车间、二破厂房、中间堆料、露天堆场和机修车间等设施;矿石在一破区工业场地进行初步破碎、预先筛分等处理后通过带式输送机通廊运输至二破区工业场地,原矿经加工得到粒度≤80mm的成品。新建1座排土场,位于露天采场南侧,占地面积3.31hm2,总容量约38.01万m3。新建支线廊道工程,包括架空廊道和地埋廊道,其中一破区与二破区间架空廊道532m,二破区与产品仓储区架空廊道1504.29m、地埋廊道总长529.02m(第一段为二破区转运站出线后134.63m,第二段为近产品仓储区两转运站之间394.39m)。项目总投资1560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9166.74万元,环保投资占工程总投资的5.87%。东至县致源矿业有限公司2023年8月委托金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安徽省东至县笔架山电石用灰岩熔剂用白云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并于2023年9月27日通过评审。池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于2024年4月2日以池经信矿山函〔2024〕34号文对项目予以立项备案(项目代码:2404-341700-04-01-919 46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加工区矿石破碎、筛分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矿石转运采用密闭输送皮带运输,并在一破、二破转运站输送皮带出口设置袋式除尘器和排气筒;卸料过程中文明作业、限制车速,减少物料散落,轻装轻卸,防止扬尘,采用高效除尘喷雾机进行洒水抑尘。加工区未经集气罩收集处理的粉尘,采用厂房隔尘沉降及作业面喷淋抑尘进行控制。项目共设置袋式除尘器9台,排气筒7根。 露天采场:项目选用深孔微差爆破,按顺序先后对穿孔爆破作业区进行穿孔爆破作业,应通过优化爆破设计参数减少粉尘的产生,并在爆破前向预爆区洒水、爆破后对爆破区域进行洒水以减少爆破粉尘扩散;表土剥离等过程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定期清洗厂区道路,对装卸等产尘点进行洒水抑尘。 排土场:剥离表土应集中规范堆存,在卸土时应洒水并压实,并在排土场坡面下方修建拦渣墙。排土场周边采取撒播草籽等措施进行绿化。 厂区运输道路:对厂区内部运输道路进行硬化,同时定期对路面进行清扫及洒水;加强道路两侧绿化。运输大宗物料的物流大门处应建立门禁视频监控系统,监控运输车辆进出厂区情况,运输车辆电子台账需保存至少一年。 废气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参照安徽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 3576-2020)中表1“矿山开采”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执行;颗粒物无组织控制要求参照安徽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 3576-2020)中表2要求。 (二)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供排水系统。项目建成运行后,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回用于矿区绿化,不外排;采场、加工区及排土场排水收集后经沉淀池(厂区共设置4座,容积分别为150m3、200m3、300m3、600m3)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点;做好噪声控制,对车间做吸音、隔音处理等。矿山加工区部分噪声大的区域(如破碎、筛分区域)采用吸声材料,安装隔声窗。加工区厂界周围种植宽叶树木降低噪声;项目应避免夜间运输,控制车速,加强运输车辆和运输道路的维护管理,加强矿山至道路两侧植树绿化;爆破作业固定在每天的昼间固定时段,尽可能在爆破施工中选用低爆速、低威力的炸药以降低爆破振动,合理控制爆破分段间隔时间,对空压机作业时产生的振动影响分别采用间接隔振和对地基进行减振处理等加以削减。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控制要求。 (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实施全过程控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生产期剥离物堆存在排土场,用于周边道路建设及矿山开采过程中和闭坑后的复垦回填;除尘灰、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定期外售;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污泥定期清理用作周边区域农肥;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含油废手套等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的危险废物,属于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豁免条件的,可按规定的环节和要求豁免管理),危废暂存间(50m2)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要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应严格对照《“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要求强化管理,特别是临时贮存、转运等环节的防治措施;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