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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万吨/年电子级双氧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万吨/年电子级双氧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6万吨/年电子级双氧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地点: 池州市东至县经济开发区
建设单位: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观立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受理时间: 2024年12月02日         
项目概况: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万吨/年电子级双氧水项目位于安徽池州东至化工园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项目在现有双氧水二期工程场地新增一套设计生产能力为6万吨/年电子级双氧水生产装置,依托现有公辅工程,配套建设原料输送架空管线,延伸厂区双氧水产业链,将现有35%浓度工业级双氧水提升至35%浓度电子级过氧化氢。项目建成后,全厂双氧水总产能不变,仍为30万吨/年。项目总投资2631.1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8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68%。池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于2024年2月7日以池经信技术〔2024〕15号对项目予以立项备案(项目代码:2404-341700-04-02-36159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应坚持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绿色有序发展理念,进一步优化工艺路线和设计方案,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同时做好与厂区现有设施的有效衔接;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做好厂区绿化工作。 (二)项目产生的循环冷却水通过厂区生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经中水回用装置处理满足《循环冷却水用再生水水质标准》(HG/T3923-2007)标准限值后回用,不外排。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反渗透膜、废树脂等危险废物依托厂区现有危废库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控制要求。 (三)加强项目日常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公司应建立健全包括环境风险预防在内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设置环保管理机构,落实专职环保技术人员并加强能力培训;强化污染防治设施日常运行管理;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应真实、有效、及时;按照规范制定企业自行监测方案,配备必要的环境监测仪器设备或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自行监测;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各类原辅材料运输、贮存、使用过程中的管理。 (四)加强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污染防控。按分区防渗原则,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控。严格落实厂区建构筑物防渗措施,特别是可能因渗漏对地下水水质产生影响场所的防渗措施,避免对地下水水质产生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