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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省江南产业集中区建设投资发展 (集团)有限公司《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中水回用厂及管道建 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集中区生态环境局拟对安徽省江南产业集中区建设投资发展 (集团)有限公司《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中水回用厂及管道建 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中水回用厂及管道建 设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中水厂:安徽省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凤鸣大道以东 管道:洛河路南侧、园区污水处理厂内及凤鸣大道东侧
建设单位: 安徽省江南产业集中区建设投资发展 (集团)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汇泽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受理时间: 2025年01月07日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安徽省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凤鸣大道以东地块,占地面积约7566m2,处理规模为2.0万m3/d,主要单体有取水泵站一座,净水设备(反应沉淀池+V型滤池)一座,中间提升泵房一座、软水设备一套、清水池一座,加氯加药间一座,泥水调节池一座,脱水间一座,中水泵站一座等,中水回用管道DN500总长度约850m。项目总投资6000万,其中环保投资6000万,占总投资的100%。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排水系统。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沉淀池排泥水、滤料反冲洗废水和树脂再生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沉淀池排泥水经叠螺脱水机脱水后回用;滤料反冲洗废水、树脂再生废水经沉淀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所有外排废水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以及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第一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后方可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区。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三)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的废包装袋、废滤料、沉淀池污泥等暂存于一般固废库,定期委托有能力的单位处置。属于危险废物的废含油抹布、废机油及废机油桶等暂存至危废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库(20m2)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要求设置;危废暂存库(25m2)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建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