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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锦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块仿古青砖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集中区生态环境局拟对安徽锦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块仿古青砖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年产2000万块仿古青砖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 江南产业集中区皖江西路以北、康恩德电梯以东地块
建设单位: 安徽锦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观立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受理时间: 2025年02月06日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皖江西路以北、康恩德电梯以东地块,建筑面积约14000平方米。项目通过利旧和新购置液压成型机、接砖机、自动供板机、重型链输送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51台(套),布置两条制砖生产线,形成年产2000万块免烧砖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的10%。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产业发展部于2024年7月11日以江南管产〔2024〕181号对该项目进行首次备案(项目代码2407-341763-04-02-928807)。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建设和管理。项目废气主要为原料扬尘,投料粉尘,尾砂、脱硫石膏、煤渣及废矿石粉碎筛分粉尘,水泥、粉煤灰筒仓呼吸粉尘,搅拌粉尘、车辆运输扬尘以及天然气燃烧废气等。2#厂房内投料粉尘、落料粉尘、粉碎筛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1#厂房内投料粉尘、落料粉尘、搅拌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项目原料库地面全部硬化,通过采用车间密闭、喷淋洒水、运输车辆车厢封闭等措施进行降尘;项目水泥筒仓和粉煤灰筒仓呼吸口处均设置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含尘废气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净化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厂区装卸作业区地面硬化并定期派专人进行路面清扫、洒水,设置车辆冲洗平台对车辆轮胎进行冲洗,运输车辆都采取车厢加盖措施,以减少道路扬尘。 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的燃气锅炉要求,其中氮氧化物排放参照执行《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中50mg/m3的要求。其他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排放参照执行安徽省《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362—2023)表2及表3中的大气污染物限值要求。 (二)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排水系统。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软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污水、蒸汽冷凝水、车辆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软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污水、蒸汽冷凝水进入回用水池用于搅拌工序;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过程;生活污水在满足江南产业集中区第一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以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江南产业集中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九华河。 (三)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区。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属于一般固废的残次品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布袋收集的粉尘和沉淀池污泥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厂家回收;属于危险废物的废液压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等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库(20m2)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要求设置;危废暂存库(10m2)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应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5〕99号)要求强化管理,特别是临时贮存、转运等环节的防治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