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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池州市东润铝业有限公司《年产 30000 吨工业铝材及深加工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集中区生态环境局拟对池州市东润铝业有限公司《年产 30000 吨工业铝材及深加工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年产 30000 吨工业铝材及深加工产品项目
建设地点: 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凯投产业园 A8 和 A7 厂房
建设单位: 池州市东润铝业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中盈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受理时间: 2024年09月26日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安徽省池州市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凯投产业园 A8 和 A7 厂房,总建筑面积7800m2,一期项目购置挤压机、时效炉、铝棒加热炉、模具加热炉、拉伸机、型材锯切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25台(套),形成年产 10000 吨工业铝材及深加工产品的生产能力;二期购置挤压机、时效炉、铝棒加热炉、模具加热炉、拉伸机、型材锯切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30台(套),形成年产 20000 吨工业铝材及深加工产品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占总投资的0.47%。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产业发展部于2023年11月2日以江南管产〔2023〕200号对项目予以备案(项目代码2311-341763-04-01-554299)。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项目废气主要为铝棒加热炉和时效炉燃料废气。铝棒加热炉燃料废气均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时效炉单独靠墙设置,作业时为全封闭状态,设燃料废气排气口,设引风机经管道将时效炉燃料废气引向有组织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均为 5m,一期二期排气筒编号分别为DA001 和 DA002)。 项目加热炉和时效炉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标准,并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 [2019]56 号)中要求;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 2 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排水系统。项目废水主要是纯冷却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水达标排入污水管网进入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接管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中三级标准及污水厂接管限值;第一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所有外排废水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以及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第一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后方可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三)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区。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的边角料和碎屑、废布袋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库后外售综合利用或有能力处置单位回收;属于危险废物的、炮模含碱废水、废油、废劳保用品、油桶和片碱包装袋等废包装材料暂存于危废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利用。一般固废库(新建,一期和二期各设1间,约50m2)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要求设置;危废暂存库(新建,两间,10m2)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应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5〕99号)要求强化管理,特别是临时贮存、转运等环节的防治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