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池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池州绿源建筑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年处理50万吨建筑垃圾和园林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年处理50万吨建筑垃圾和园林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
建设地点: |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涓桥镇工业集中区 | ||
建设单位: | 池州绿源建筑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观立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
受理时间: | 2024年11月25日 | ||
项目概况: | 池州绿源建筑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年处理50万吨建筑垃圾和园林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改项目位于贵池区涓桥镇。项目在现有厂区西侧新增用地面积约34.518亩,新建3座工业厂房,共15000m2,购置破碎机、筛分机、磁吸机、水洗机、压滤机、磨粉机等设备,建设建筑垃圾和园林废弃物综合利用生产线,依托现有公辅设施,配套建设储运、环保工程,形成年处理建筑垃圾为30万吨,园林废弃物为20万吨,其中30万吨/年建筑垃圾经过处理后年产约25万吨机制砂(其中9万吨用于生产水稳材料、9万吨用于生产干粉干拌砂浆)、2万吨生物质木块、2万吨废金属、0.5万吨废塑料、0.5万吨废布料。项目总投资为5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11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池州市贵池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于2024年5月21日以贵经信投〔2024〕05号文对项目予以立项备案(项目代码:2405-341702-07-02-651386)。池州市机制砂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4年5月14日出具了《关于池州绿源建筑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建筑垃圾和园林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的函》,同意项目中机制砂产品建设规模。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1)1#厂房机制砂生产线破碎、筛分粉尘收集后分别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2)4#厂房生物质燃料生产线破碎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3)4#厂房建筑垃圾处理生产线筛分粉尘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4)4#厂房干粉干拌砂浆生产线磨粉、搅拌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5)排放。 项目产生的沙石类粉尘颗粒物排放参照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标准限值要求;木料类粉尘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限值要求。 (二)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排水系统,污水管网可视化设计。项目车辆冲洗废水、水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涓桥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涓桥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区。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除尘灰、废金属、废塑料、废布料、污泥、沉淀池泥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均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在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危废暂存间(新建,10m2)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应严格按照《“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要求强化管理,特别是临时贮存、转运等环节的防治措施;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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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