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兴东化工有限公司《年产8580吨医药及日化中间体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年产8580吨医药及日化中间体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
建设地点: | 池州东至化工园区 | ||
建设单位: | 安徽兴东化工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显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
受理时间: | 2024年10月22日 | ||
项目概况: | 安徽兴东化工有限公司年产8580吨医药及日化中间体改扩建项目位于池州东至化工园安徽兴东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项目新建2座生产车间(生产车间三、四),其中生产车间三布设2条马来酸二丁酯生产线、2条马来酸二辛酯生产线(与马来酸二丁酯共线)、2条混合二元酸二甲酯生产线、2条苯乙醚生产线、4条马来酸二乙酯生产线,生产车间四布设1条卡沙兰产品生产线、1条半胱胺联产半胱胺盐酸盐生产线、3条D/L-二苯甲酰酒石酸生产线、3条D/L二对甲苯甲酰酒石酸生产线(与D/L-二苯甲酰酒石酸共线)、1条4-溴-N,N二甲基苯胺生产线、1条对硝基苯乙酸生产线(4-溴-N,N二甲基苯胺共线),配套建设公辅、储运设施及环保工程,形成年产3000t马来酸二乙酯(扩建)、200t苯乙醚、1000t马来酸二丁酯、1000t马来酸二辛酯、2000t混合二元酸二甲酯、200t苯乙醚、200t卡沙兰、300t半胱胺盐酸盐联产半胱胺、500tD/L-二苯甲酰酒石酸、50t4-溴-N,N二甲基苯胺、100t对硝基苯乙酸、200tD/L二对甲苯甲酰酒石酸生产产能。项目总投资为1029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60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5.83%。池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于2023年10月23日以池经信技术〔2023〕108号文对项目予以立项备案(项目代码:2311-341700-04-02-822380)。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一)主体工程: (1)新建生产车间三,建设2条马来酸二丁酯生产线,2条马来酸二辛酯生产线(与马来酸二丁酯共线)、2条混合二元酸二甲酯生产线、2条苯乙醚生产线、4条马来酸二乙酯生产线,主要设备包括4台3m3酯化釜、2台6m3中和釜、3台5m3取代釜、4台5m3酯化釜、4台5m3中和釜; (2)新建生产车间四,建设1条卡沙兰产品生产线、1条半胱胺联产半胱胺盐酸盐生产线、3条D/L-二苯甲酰酒石酸生产线、3条D/L二对甲苯甲酰酒石酸生产线(与D/L-二苯甲酰酒石酸共线)、1条4-溴-N,N二甲基苯胺生产线、1条对硝基苯乙酸生产线(与4-溴-N,N二甲基苯胺共线),主要设备包括6台5m3结晶釜、2台2m3蒸馏釜、2台5m3成盐釜、2台5m3成环釜、1台5m3溶解釜、1台2m3取代釜、1台2m3中和釜、3台3m3酯化釜、2台0.2m3压滤锅、2台0.1m3压滤锅、1台6m3三合一固液分离机、2台5m3水解釜、2台双锥干燥机、1台单锥干燥机及相关的辅助设备。 (二)公辅及储运工程: (1)依托现有综合办公楼、五金机修车间、中控室等;(2)依托园区供水、供电、供热系统;(3)新建制冷、制氮、空压、循环水系统;(4)依托现有甲类仓库一、丙类仓库,新建甲类仓库二、甲类仓库三;(5)新建8座50m3立式储罐、2座60m3的立式储罐、4座100m3的立式储罐、2座16m3卧式二氧化硫储罐;(6)拆除现有液氨罐区,新建1座液氨罐区,布设2座16m3卧式液氨储罐;新建1座二氧化硫罐区,布设2座16m3卧式二氧化硫储罐。 该项目产品3000t/a马来酸二乙酯(扩建)、200t/a苯乙醚、200t/a卡沙兰、300t/a半胱胺盐酸盐联产半胱胺、200t/aD/L二对甲苯甲酰酒石酸已于2022年1月24日取得我局批复(池环函〔2022〕33号),本次环评调整至新地块建设,各产品工艺参数均不变。30t/a法莫替丁粗品及侧链产品,因市场行情,你公司承诺不再建设。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1)项目含卤素的工艺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进料包装废气、罐区含卤素废气等收集后经“一级盐水冷凝+两级水喷淋+两级碱喷淋+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1套树脂吸附装置(用于含二氯甲烷废气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2)D/L二对甲苯甲酰酒石酸和D/L-二苯甲酰酒石酸生产产生的二氧化硫、氯化氢、甲苯等酸性废气收集后经“一级盐水冷凝+两级水喷淋+两级碱喷淋+1套两级活性炭(与含卤素工艺废气等共用)+1套树脂吸附装置(用于含二氯甲烷废气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3)项目工艺废气(不含卤素)、废水预处理废气、不含卤素储罐呼吸气收集后经“一级盐水冷凝+RTO废气焚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 项目颗粒物、氯化氢、非甲烷总烃、甲苯、二氯甲烷、丙酮、甲醇、氨气、硫化氢、有组织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4/310005-2021)中排放限值要求;二氧化硫、硫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限值要求;RTO焚烧废气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4/310005-2021)中排放限值要求。 (二)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排水系统,污水管网可视化设计。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尾气吸收废水、地面保洁废水、循环冷却排水等。其中项目高浓度高盐工艺废水经预处理后与其他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水环泵排水、地面保洁废水排水、循环冷却排水等经厂区现有的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和东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其中废水中特征污染物满足《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中标准值中标准间接排放标准,甲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值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100m3/d,处理工艺为“pH调节+水解+厌氧+沉淀+好氧”。 (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区。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进行建设;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馏残渣、滤渣、废包装桶(袋)、废活性炭、废树脂、生物化污泥、蒸发脱盐盐渣、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在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危废暂存间(新建,占地面积为120m2)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应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5〕99号)要求强化管理,特别是临时贮存、转运等环节的防治措施;污水处理站生化污泥交由固废收集单位回收。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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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