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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青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池州花园吴家矿山 110kV 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青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池州花园吴家矿山 110kV 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池州花园吴家矿山 110kV 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地点: 池州市青阳县酉华镇、木镇镇、新河镇
建设单位: 安徽青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苏通凯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受理时间: 2024年08月12日         
项目概况: (1)安徽宝镁轻合金有限公司花园吴家矿山110kV变电站工程 新建1座110kV变电站,户内布置,本期建设1台主变,容量为1×31.5MVA主变压器。 (2)木镇至花园吴家矿山110kV线路工程 新建1条110kV线路,全线单回路架设,路径全长约9.4km,其中架空线路路径长约8.9km,电缆线路路径长0.5km。 工程建设的总投资为44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4万元,占总投资额的比例为1.4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牵张场、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要及时进行迹地恢复。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施工过程中不得扰民。 (二)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变电站厂界和输电线路沿线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控制在《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所规定的相应限值内。 (三)主变选购低噪声水平的设备,确保厂界达标排放;确保输电线路沿线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要求。 (四)严格落实废蓄电池等固废的环境管理措施,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转移废蓄电池。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