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池州市人民医院《市人民医院DSA等设备购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市人民医院DSA等设备购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
建设地点: | 池州市人民医院急救中心楼3楼DSA机房,医技楼(2号楼)7楼ERCP手术室 | ||
建设单位: | 池州市人民医院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安徽有限公司 | ||
受理时间: | 2024年08月12日 | ||
项目概况: | 为完善池州市及其周边区域医疗服务设施,优化医疗资源布局,池州市人民医院拟投资1100万元,购置1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光机(DSA)和1台ERCP专用X线机及附属设备,分别安装于急救中心楼3楼DSA机房和医技楼(2号楼)7楼ERCP手术室,开展放射诊疗工作。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DSA机房和ERCP手术室辐射防护措施应严格按照《报告表》及工程设计图要求建设,确保施工安全及机房周边防护满足《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等相关标准要求。机房正上方不得有人员长时间居留。 (二)该项目运行时,应严格遵循操作规程,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杜绝麻痹大意思想,以避免意外事故造成对公众和职业人员的附加影响,使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 (三)你院应完善辐射安全管理体系,根据新增项目及时调整修订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辐射事故应急演练。及时开展核安全文化和辐射法律法规宣传,完善辐射安全监管制度,提高辐射管理的精细化水平,明确辐射工作人员数量,严格按照辐射工作人员名单做好辐射安全防护知识培训、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体检工作。 (四)每年聘请通过计量认证的监测机构对机房周边环境进行监测,以评价屏蔽效果,如监测数据异常,请立即停用设备,待查明原因,并修复屏蔽体后方可重新工作。 (五)尽早准备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材料,待该环评报告表审批后,及时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未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相关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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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