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在线办事 > 拟审批意见公开

关于安徽万峰轻合金科技有限公司《安徽万峰轻合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汽车轻量化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集中区生态环境局拟对安徽万峰轻合金科技有限公司《安徽万峰轻合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汽车轻量化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安徽万峰轻合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汽车轻量化零部件项目
建设地点: 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凤鸣大道9号
建设单位: 安徽万峰轻合金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华境资环科技有限公司
受理时间: 2024年09月13日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凤鸣大道9号,总占地面积约48012.68m2,新建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2条熔铸生产线、5条挤压生产线、100条CNC数控加工的高端工业铝基材料生产线、2条汽车轻量化生产线、8条铝合金精密压铸生产线和月产500套高端精度挤压模具车间,配套模具氮化设施,从事汽车轻量化零部件的生产,建成后可形成年产3万吨汽车轻量化零部件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2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5万元,占总投资的0.52%。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产业发展部于2023年12月11日对项目予以备案(项目代码2109-341763-04-05-31581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装炉逸散废气、扒渣逸散废气、铝渣处理废气由集气罩收集与经管道收集的熔炼废气一并通过重力沉降室+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熔炼炉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与熔炼废气一并排放;均质炉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压铸废气、脱模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热处理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油雾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 项目均质炉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规定限值;熔炼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的排放限值,氮氧化物从严参照执行《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规定限值;压铸废气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的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的排放限值;熔炼产生的氯化氢、热处理废气、脱模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污染物排放限值;模具氮化产生的氨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的二级标准限值;铝棒加热炉及时效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3中的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排水系统。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冷却循环外排水、煮模废水、煮模后水洗废水及废碱液回收装置压滤机冲洗废水。煮模废水、煮模后水洗废水经废碱液回收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于煮模工序,不不外排;废碱液回收装置压滤机冲洗废水收集后回用于废碱液回收装置,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冷却循环外排水一并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第一污水处理厂。所有外排废水满足江南产业集中区第一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以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三)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区。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的废边角料及金属屑、不合格品集中收集后由物资单位回收利用,不合格模具集中收集后综合利用,铝酸钙集中收集后由设备厂家回收利用,地面沉降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属于危险废物的废铝灰、废油抹布、废切削液、废油及废油桶、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实验废液等暂存于危废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库(依托安徽万峰精工铝业科技有限公司现有,铝屑堆放区100m2、边角料堆棚1400m2、铝酸钙存放区20m2)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要求设置;危废暂存库(依托安徽万峰精工铝业科技有限公司现有,300m2)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应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5〕99号)要求强化管理,特别是临时贮存、转运等环节的防治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