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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普洛兰管道修复技术有限公司《安徽普洛兰管道修复技术有限公司年产11000吨紫外光原位固化修复用(UV-CIPP)内衬软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集中区生态环境局拟对安徽普洛兰管道修复技术有限公司《安徽普洛兰管道修复技术有限公司年产11000吨紫外光原位固化修复用(UV-CIPP)内衬软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安徽普洛兰管道修复技术有限公司年产11000吨紫外光原位固化修复用(UV-CIPP)内衬软管项目
建设地点: 安徽省池州市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洛河路8号
建设单位: 安徽普洛兰管道修复技术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科欣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受理时间: 2024年07月12日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洛河路以北,池州大道以西地块,占地约7亩。本项目在现有厂房进行扩建,项目购置排料机、卷扬机、焊机、包装机、碾胶机、注胶机、空压机、检测装置等设备,形成年产11000吨紫外光原位固化修复用(UV-CIPP)内衬软管材料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万元,占总投资的1.45%。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管委会产业发展部于2024年4月22日以江南管产〔2024〕51号对项目予以备案(项目代码2403-341763-04-02-198218)。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 (1)年产11000吨紫外光原位固化修复用(UV-CIPP)内衬软管生产线分别位于1#厂房和3#厂房内,1#厂房生产线产生的配胶废气、灌胶废气、清洗废气采用密闭负压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纤维吸附”装置处理,由一根15 m高排气筒(DA005)排放;3#厂房生产线产生的配胶废气、灌胶废气、清洗废气采用密闭负压收集后,依托现有工程的“两级活性炭纤维吸附”装置处理,由一根15 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2)本项目测试废气采用密闭负压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纤维吸附”装置处理,由一根15 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本项目实验废气采用密闭负压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一根15 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3)本项目危废库废气和储罐废气采用密闭负压收集后,依托现有工程的“两级活性炭纤维吸附”装置处理,由一根15 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4)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有组织废气排放的苯乙烯和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项目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表A.1厂区内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苯乙烯参照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标准限值。 (二)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排水系统。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第一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三)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区。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一般固体废物包括裁剪工序产生的废边角料、包装工序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和刚度测试工序产生的测试后废弃物,暂存于一般固废库,定期委托专业机构处置;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废树脂和树脂渣,暂存于危废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库(已建,50m2)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要求设置;危废暂存库(已建,32m2)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贮存。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