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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翊腾电子科技(安徽)有限公司《翊腾电子科技(安徽)有限公司年产5亿件新能源电池组件、汽车零部件及10亿件电子连接器组件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集中区生态环境局拟对翊腾电子科技(安徽)有限公司《翊腾电子科技(安徽)有限公司年产5亿件新能源电池组件、汽车零部件及10亿件电子连接器组件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翊腾电子科技(安徽)有限公司年产5亿件新能源电池组件、汽车零部件及10亿件电子连接器组件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 安徽省池州市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皖江西路以南、池州大道以西、汉江路以北地块1#厂房
建设单位: 翊腾电子科技(安徽)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皖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受理时间: 2024年07月30日         
项目概况: 项目租用安徽翊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号厂房,建筑面积约30000平方米,主要购置冲床、注塑机、焊接机、自动装配机、去毛刺机、热压机、清洗机、钎焊生产线,生产车削复合机、CNC等生产及辅助设备739台(套),形成年产5亿件新能源电池组件、汽车零部件及10亿件电子连接器组件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占总投资的0.15%。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产业发展部于2024年1月22日以江南管产〔2024〕11号对项目予以备案(项目代码2401-341763-04-01-15240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1)钎焊炉密闭设置,钎焊废气(颗粒物、氟化物)经集气管道负压收集后,通入一套“布袋除尘器+活性氧化铝球装置”处理,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喷塑房密闭设置,喷塑废气经“滤筒回收+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3)注塑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经集气罩收集后,通入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4)脱脂槽密闭设置,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经集气管道负压收集并经设备自带静电吸附式空气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2)排放;(5)烘烤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经集气罩收集的热压、热缩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一并通入一套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通过排气筒(DA002)排放;(6)酸洗槽密闭设置,酸雾经密闭管道负压收集后,通入一套中和喷淋吸收塔进行处理,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7)焊接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焊烟净化器处理,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企业生产时需加强通风措施。 项目非甲烷总烃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5部分:电子工业》(DB34/4812.5-2024)中表1规定的挥发性有机物基本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颗粒物、氟化物、硫酸雾排放参照执行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大气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标准和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排放限值要求。 (二)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排水系统。项目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包括综合废水、含油废水、酸洗废水、打磨废水、含氟废水、研磨废水、含镍废水、纯水制备浓水、热处理冷却置换废水和注塑冷却置换废水。含镍废水经车间内预处理达标后与研磨废水、打磨废水、预处理后的综合废水、含油废水、酸洗废水、含氟废水等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依托翊宏公司,已建,规模为200m3/d,工艺为:隔油+调节+混凝气浮+沉淀)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同纯水制备浓水、注塑冷却置换废水、热处理冷却置换废水一同排入市政管网。所有外排废水应在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2限值、《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371-2020)、《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以及江南产业集中区第一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原则上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合并通过一个排污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三)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区。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的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RO膜等暂存于一般固废库后外售综合利用;属于危险废物的废油、废滤网和滤渣、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污泥等暂存于危废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库(依托翊宏,已建,120m2)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要求设置;危废暂存库(依托翊宏,已建,120m2)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应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5〕99号)要求强化管理,特别是临时贮存、转运等环节的防治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