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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池州供电公司《池州灵芝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池州供电公司《池州灵芝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池州灵芝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地点: 池州市贵池区墩上街道中铺村境内
建设单位: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池州供电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苏辐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受理时间: 2024年04月01日         
项目概况: 拟建项目位于池州市贵池区墩上街道中铺村境内,建设内容包含池州灵芝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和灵芝-永胜110kV线路改造工程。 (1)池州灵芝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 本期工程安装1台110kV主变(#2主变),采用三相三绕组自冷有载调压变压器,容量为50MVA;本工程在扩建主变10kV侧安装(3.6+4.8)Mvar无功补偿电容器组。本期将现状母设间隔调整至110kV配电装置场区北侧,将永胜出线间隔移位至现状母设间隔并新上2号母设间隔、分段间隔。 (2)灵芝-永胜110kV线路改造工程 新建110kV线路路径长约0.06km。拆除原110kV池灵447线/110kV灵永448线线路路径长约0.05km,均为单回路。导线采用JL/G1A-240/30钢芯铝绞线,新建单回路角钢塔1基。 工程建设的总投资为174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2万元,占总投资额的比例为1.26%。 本工程为输变电工程,属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发展的项目(鼓励类别第四项电力“电网改造与建设,增量配电网建设”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池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3年7月10日以池发改审批〔2023〕262号文对项目予以核准(项目代码:2306-341700-04-01-322529),据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放线场、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恢复。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施工过程中不得扰民。 (二)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变电站厂界和输电线路沿线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控制在《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所规定的相应限值内。 (三)主变选购低噪声水平的设备,确保厂界达标排放;确保输电线路沿线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要求。 (四)严格落实废蓄电池等固废的环境管理措施,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转移废蓄电池。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