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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益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特种涂料助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益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特种涂料助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年产3万吨特种涂料助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地点: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
建设单位: 安徽益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善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受理时间: 2024年04月01日         
项目概况: 安徽益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特种涂料助剂项目位于池州东至化工园区,占地面积约88.77亩。项目新建1座助剂合成车间和1座一氧化碳生产装置,布设1条助剂合成(新葵酸)生产线,依托安徽益沣石化有限公司空压、制氮、污水处理等工程,形成年产3万吨特种涂料助剂的生产产能。项目总投资约为1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50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3.1%。池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于2023年8月15日以池经信技术〔2023〕92号文对项目予以立项备案。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一)主体工程: (1)助剂合成车间:新建,地面积360m2,布设1条助剂(新癸酸) 合成生产线,主要工艺为合成、静置分层、气液分离、三级萃取、精馏等;主要设备包括2台合成釜、2台高压静置分相釜、2台催化剂处理釜、3台三级萃取混合釜、精馏及蒸发装置等。 (2)一氧化碳生产装置区:占地面积1000m2 ,主要用于生产CO气体,设置3台CO发生炉、1套CO净化装置、1座CO气柜等。 (二)公辅及储运工程: (1)新建1座控制室、1座变配电站、公用工程房等;(2)依托园区供水、供电、供热系统;(3)依托安徽益沣石化有限公司空压及制氮系统,新建1座循环水站;(4)新建1座丙类库房、1座焦炭库房;新建原料及成品罐区,布设2座400m3壬烯储罐、1座100m3分离焦油储罐、1座1000m3新葵酸成品储罐;新建液氧/CO2储罐区,布设1座50m3液氧储罐、1座50m3CO2储罐;新建装置储罐区,布设1座50m3壬烯接收罐、1座50m3前馏分接收罐、1座100m3成品中转罐、1座50m3回收C10罐、2座100m3粗品储罐。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1)酸性含氟废气经二级碱吸收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20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2)萃取、精馏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及储罐产生的呼吸气、危废库废气分别收集后汇总经“冷凝+二级活性炭纤维吸附-脱附”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20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项目工艺废气氟化物、非甲烷总烃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中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排水系统,污水管网可视化设计。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CO洗涤废水、含氟废气碱喷淋废水、壬烯精馏后分层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水、生活污水、地面冲洗水等。上述废水依托安徽益沣石化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表1中的间接排放限值和东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排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依托益沣石化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300m3/d,含酸废水预处理工艺为“中和+沉淀+过滤”,含油废水预处理工艺为“气浮+微电解+电解紫外氧化”,综合废水处理工艺为“水解酸化+缺氧+好氧+沉淀”。 (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区。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规范设置;过滤残渣、精馏冷凝废液、废活性炭、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冷凝废液等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在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危废暂存间(187m2)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应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5〕99号)要求强化管理,特别是临时贮存、转运等环节的防治措施;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