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局门户网站 > 环保资讯 > 公示公告

池州市关于发布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公告

来源: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0-12-29 14:22
字号:默认超大

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020年12月24,池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池州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公告》(池气领办〔2020〕1号),定2020年12月24日1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12月29日,根据《安徽省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通报》(皖气领办〔2020〕2号),经预测,2020年12月29日开始,全省大气扩散条件转好,空气质量明显改善,满足《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橙色预警级别解除条件。我市根据实际,现决定从2020年12月29日14时起解除市级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终止市级II级应急响应。

请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认真评估、总结本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于2020年12月29日下午16时前将限产限排、应急减排、强化监督、执法监管等各项应对措施情况,评估、总结情况报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程鹏

联系方式:0566-2037079

邮箱:877103087@qq.com

 

 

 

池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29

如果内容不能正常显示:请安装pdf软件, 或下载本PDF文档 [点击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