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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市生态环境局文字解读】《池州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工作方案(2021-2025年)》解读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9-05
废止日期:
【市生态环境局文字解读】《池州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工作方案(2021-2025年)》解读
发布时间:2022-09-05 11:17 来源: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政策制定背景

为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补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突出短板,6月21日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了《安徽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2021-2025年)》根据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我局编制了《池州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工作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二、起草过程

我局编制了工作方案,形成初稿后于7月18日向各地和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贵池区、青阳县、石台县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和9家市直单位反馈无意见;东至县人民政府提出了4条修改意见,均未采纳;市水利局提出了2条修改意见,全部采纳。已结合实际进行了完善。7月28日,市政府江兴来副秘书长召开征求意见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2家单位提出了2条修改意见,均予以采纳

三、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市农村环境整治水平显著提升,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初步管控,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改造提升卫生厕所4.1万户,全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进一步提高,厕所粪污有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持续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有条件的村庄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收集覆盖率达到75%;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3%,全面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新增完成126个行政村环境整治;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3%,农膜回收率达到85%;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四、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充分对标省级方案目标任务要求,有效衔接《池州市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2021-2025)》《池州市“十四五”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等,细化形成我市“十四五”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目标和主要任务,确保可操作、可落地、能见效。《工作方案(送审稿)》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目标要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农村污染治理工作,明确我市“十四五”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各项具体目标。第二部分主要任务:一是实施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二是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是加快整治农村黑臭水体;四是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五是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六是深入实施农膜回收行动;七是加强养殖污染防治。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严格目标管理,加强督查问责;二是强化要素保障,落实政策支持,加强监测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