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多部门联动开展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排查整治行动
信息来源:信息中心  发布日期:2021-09-03 16:37  点击次数:

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建立生态环境检测取证、公安交管实施处罚、交通运输监督维修、市场监管监督检测的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超标排放、违规检验维修机动车等违法行为。

加大路检和监测力度。每周开展1-2次移动遥感监测,每次遥感监测的时间不少于6小时;每月与市交通运输局和交警部门开展1-2次联合路查路检。

强化检验机构监管。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检查组,9月15日前,对全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开展一次抽查。打击擅自减少检验项目或者降低检验标准、尾气排放检测弄虚作假、屏蔽和修改车辆环保监控参数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落实汽车(I/M)制度。建立汽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和性能维护(维修)站(M站)名录库,向社会公布并实行动态更新;建立检验维修信息共享机制,实现I站和M站信息数据实时共享和汽车排放“检验—维修—复检”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