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进一步加强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管理工作
信息来源:信息中心  发布日期:2021-07-01 11:55  点击次数:

加快调整。合理确定千吨万人和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科学编制水源保护区划分及调整技术报告。按照城乡一体化供水、规模化供水的要求,以城乡统筹区域供水逐步替代分散水源。推进整治2019-2020年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中排查发现的28个问题水源地40个环境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实施水源地“划、立、治”三项重点内容,持续推进水源地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确保年底前整改到位。强化基础。加强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监测。建立专业人才队伍,提升基层工作能力。以县区为单位,编制或完善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科学确定应急处置措施。规范监管。健全水源巡查制度和长效管理机制,定期开展水源地环境风险排查。通过规范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检查、联合执法等举措强化水源地环境监管执法。